为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南事不难办成,办成不必求人”的氛围,持续打响“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区政数局起草了《2023年新建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目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主要内容
一、任务分工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新建区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细化具体要素。
2.深入推进跨部门“一照通办”改革,2023年再推动10项许可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范围。
3.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高频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力争实现全程网办。
4.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5.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时,一并向用地单位交付各类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
6.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7.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二)精准规范监管,增强监管有效执行力。
8.大力推进信用监管,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
9.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10.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持续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11.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分别制定本行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畸轻畸重。
12.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生态环境、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
1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南昌市新建区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
(三)提升政务服务,充分释放服务潜力。
14.不断优化提升“赣服通”功能,推进“赣服通”5.0建设,持续深化“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政务服务办理新模式。
15.充分发挥“惠企通”平台功效,依托省统建“惠企通”平台,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服务流程,提高政策宣传的知晓率、政策兑现的完整率、政策落地的满意率。
16.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改革,推进更多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
17.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对照标准规范升级改造,大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能力。
18.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系统,不断推动存量和新开办企业注册电子印章,不断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
19.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为企业提供本企业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措施。
20.加快开展“互联网十考试服务”,实行考试信息主动推送,进一步提升考试成绩查询和证书申领便利度。
(四)落实“六稳”“六保”,提高政策落地操作力。
21.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22.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高效保障重要项目尽快落地,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23.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转型升级。
24.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25.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持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26.保障好粮食安全稳定供应,强化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精准发放农资补贴,保护种粮积极性。
27.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科学做好电力调度。
二、工作要求
(一)凝聚改革合力。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差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等问题的整改,并以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问责。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环境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督查体验员队伍作用,增强暗访督查、媒体曝光等综合监督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