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发〔2023〕13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新建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3年新建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已经2023年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新建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方案
为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南事不难办成,办成不必求人”的氛围,持续打响“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新建区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细化具体要素。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区政数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含开发区、园区、管理处、街道,下同〕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跨部门“一照通办”改革,2023年再推动10项许可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范围。推动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整合共享,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推行企业注销全程网办,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高频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力争实现全程网办。(区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区发改委、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时,一并向用地单位交付各类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原则,统一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对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实行线上并联办理。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在工程建设项目整体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且履行了法定义务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部分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区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问题受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等流程,有效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营商服务中心、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规范监管,增强监管有效执行力。
8.大力推进信用监管,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持续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分别制定本行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执法,避免执法畸轻畸重。〔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生态环境、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积极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管大队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南昌市新建区设定的不合理罚款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深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政数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充分释放服务潜力。
14.不断优化提升“赣服通”功能,推进“赣服通”5.0建设,持续深化“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政务服务办理新模式。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和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0%。推行线上线下“一事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改革新模式,2023年底前,再推出高频“一件事”不少于40项。实现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企业简易注销等13个事项“一事通办”。(区政数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充分发挥“惠企通”平台功效,依托省统建“惠企通”平台,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服务流程,提高政策宣传的知晓率、政策兑现的完整率、政策落地的满意率。财政兑现的惠企资金一律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三种方式,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改革,推进更多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加快推进异地通办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越来越便捷。(区政数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对照标准规范升级改造,大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支撑能力,促进更多政务数据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应用通。(区政数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系统,不断推动存量和新开办企业注册电子印章,不断丰富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有序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委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为企业提供本企业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措施,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区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开展“互联网十考试服务”,实行考试信息主动推送,进一步提升考试成绩查询和证书申领便利度。(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六稳”“六保”,提高政策落地操作力。
21.延长允许货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区交管大队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高效保障重要项目尽快落地,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和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深入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简化申领手续、优化申领服务。(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持续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严肃查处新冠感染康复者就业歧视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保障好粮食安全稳定供应,强化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精准发放农资补贴,保护种粮积极性。强化保障饮水安全,重点从水源管理、水质管理、净水生产管理等方面规范化管理。强化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稳定生猪产能,防范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科学做好电力调度。推进物流保通保畅,保障重点物资水路运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场预期。(区交通运输局、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供电分公司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凝聚改革合力。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区政务服务办要将相关改革内容纳入政务服务考核,更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差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等问题的整改,并以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政务服务评价标准为标尺,主动查找差距,努力缩小差距。
(三)强化督促问责。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环境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督查体验员队伍作用,增强暗访督查、媒体曝光等综合监督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区政务服务办要坚持“督帮一体”,积极指导解决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反映的具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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