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2024年6月24日-6月3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24年6月24日-6月3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1 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22号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含电动自行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李某某 / 处警告 2024年6月24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2 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23号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红谷滩区文豪娱乐中心(个体工商户) 付某某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2024年6月28日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