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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903271--2024-01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8-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出血热疫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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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出血热疫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出血热疫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我区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有效防控我区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生与流行,根据江西省卫健委《2024年江西省出血热疫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赣卫疾控字〔2024〕1号)要求,结合我区出血热疫苗管理工作现状及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有效控制我区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在高危人群中实施疫苗接种,形成免疫保护屏障,降低人群发病率。

2.辖区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二、接种对象

出血热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在当地居住的16-60周岁人群。其中有接种禁忌症、既往曾患出血热、已全程接种出血热疫苗的人员不进行预防接种。

三、免疫程序

使用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纯化疫苗(Vero细胞)或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地鼠肾细胞)。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接种方式为肌内注射。基础免疫接种2针,于0天(第1天,当天)、14天(第15天)各注射1剂疫苗;基础免疫后1年加强免疫1剂。

四、疫苗管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疫苗逐级分发到接种单位。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准备阶段:2024年3月1日-4月15日。调查摸底由乡镇负责,以村为单位逐户落实,并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完成《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摸底调查表》,并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在江西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报表管理模块填报。

(二)基础免疫接种阶段:2024年4月16日-6月10日。各乡镇采用0天、14天基础免疫两针的免疫程序,于6月10日前完成基础免疫接种,同时,按要求完成所有接种资料和数据录入工作。疫苗接种期间,区卫健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专人在接种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三)查漏补种:各乡镇要充分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返乡时间,适时组织选择集中补种或常规补种的方式对目标人群进行查漏补种,并对新满16岁的人群按出血热疫苗免疫程序开展接种。

(四)快速评估:2024年6月中旬-7月,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将对各乡镇进行基础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矿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区、砖瓦厂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无人管理的地区等。

(五)加强免疫接种阶段:区中医院根据2023年已完成两针基础免疫者第二帧接种时间,间隔满1年后及时开展第三针加强免疫,并完成全部3针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上报工作。 

(六)项目总结和评估阶段:2024年7月25日前,各乡镇将项目总结(基础免疫2针)报所区疾控中心免规科,并完成基础免疫2针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上报工作。

六、预防接种的实施

(一)宣传与培训

各乡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要积极提供咨询服务,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出血热的危害及其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所有行政村还要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要着重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地,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项目实施地区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接种人员能正确掌握接种对象、免疫程序,接种的部位、剂量、方法、禁忌证和注意事项,接种登记、统计、报告,接种异常反应判断、处理方法,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二)预防接种人群摸底登记及接种簿的管理

完成当年预防接种后,区疾控中心、各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要及时从江西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下载保存《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接种摸底调查表》、《江西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登记簿》,保管期限应不少于15年。

(三)预防接种服务的实施

各乡镇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卫健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要求,组织实施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可在高发村或居民区设立接种点,集中时间对目标人群进行接种,未及时接种的目标人群,到所在地区的常设接种点进行补种。预防接种单位应规范疫苗接种服务,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好接种前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咨询、接种禁忌排查、接种后留观等工作;加强应急管理,配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受种人员接种信息和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

七、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及事故的处理

各接种单位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保障工作,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调查、鉴定和处理。

八、资料收集和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目标人群人口资料、疫苗接种、疫苗供应、疫情监测及免疫效果评价等资料,按时整理、统计、汇总,建档立卡。完成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后,应及时从江西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下载保存《江西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统计汇总报表(2针基础免疫)》和《江西省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接种沟通及汇总报表(3针加强免疫)》。

九、督导和评估

(一)督导

区负责全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督导管理工作。督导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经费投入、宣传培训、冷链建设和运转、疫苗使用管理、免费接种、接种率评价、安全注射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内容。

(二)评估

1.评估内容和指标

(1)免疫接种率: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

(2)登记簿完整率:达到100%;

(3)培训情况:县、乡、村有关业务人员和乡(镇)、村干部出血热防治及疫苗接种知识培训率大于95%;

(4)资料建档立案率:达到100%。

2.评估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或考察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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