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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4033-5594-1070-1061-078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6-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内设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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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农办秘书科

主要职能:负责处理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拟定由秘书科牵头负责。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综治工作。

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能:纪检监察工作。

组织人事

主要职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计划财务

主要职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农村(粮食)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国外援贷款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

综合调研(农垦

主要职能:组织和参与对农业农村(粮食)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农业农村(粮食)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起草全农垦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农垦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农垦信息统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负责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法规(执法监督

主要职能: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粮食有关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承担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农业经济发展股

主要职能:提出全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农业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全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南昌“绿谷”建设、对接南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工程等有关工作。

新农村建设

主要职能:组织拟订全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新农村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新农村建设、通道“五化”整治、新户型示范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建设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

主要职能:监督减轻全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对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试点工作。

科技教育

主要职能:拟订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监督管理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养项目等有关工作。承担农民增收致富引领工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关工作,指导建立追溯体系;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粮油作物和种业管理(农药管理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粮油作物、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验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组织实施全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经济作物

主要职能:指导种植业生产管理中蔬菜、茶叶、中药材、棉花、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拟订经济作物生产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等;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畜牧兽医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兽药和兽医器械、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及全畜牧兽医体系建设。

渔业渔政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农业机械化管理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指导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全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农机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

主要职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粮食调控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粮食收购工作;研究提出级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拟订级储备粮油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拟订全粮食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级储备粮管理、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场监测预警和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承担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粮食安全仓储与规划

主要职能:负责指导全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工作;拟定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政府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负责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级储备粮油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全粮食行业安全储粮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承担行业相关报表统计;指导粮食行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全粮食产业发展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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