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昌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沥青路面工程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百姓出行体验感、幸福感,也是体现城市整体形象的关键要素。当前,我市市政道路(桥梁)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成型路面裂缝、车辙、井盖周边跳车等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升沥青路面工程耐久性、舒适性、安全性。
《通知》起草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现行工程质量方面的标准规范。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并就相关单位质量责任和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作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共4大点15小点,主要明确了沥青混合料质量标准、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输管理等相关要求,沥青路面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管理的要求,以及行业质量监管方面的要求。
一是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应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择优选取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依法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并单独列支检测费用,督促参建相关单位在各环节履职尽责,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进行移交。
二是明确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责任。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沥青配比设计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及运输过程中等环节应严格按设计指标要求进行采购、适配、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是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应细化施工工艺和专项方案,加强沥青路面和井盖安装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严把原材料和井盖等构配件进场验收关,做好施工过程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按方案进行施工。
三、下一步,推进落实《意见》将开展哪些工作?
市住建局下一步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贯,推动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参建各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加强对在建项目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沥青路面质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