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界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管理等工作。
(3)协助区政府办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指导,制定考核评价方法,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评;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岗位培训。
(4)负责全区公务用车运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区机关大院食堂运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区机关大院干部工作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的供应。
(6)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消防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水电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物业工作。
(7)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美化、亮化工作。
(8)承担区机关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的会议服务。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1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区级 |
|
|
|
|
|
|
|
|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设立 4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后勤保障股,公共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120.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2,149.0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43.03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5.30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8.99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2.31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7.12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163.86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2,202.74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69.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30.23 |
|
30 |
|
|
61 |
|
总计 |
31 |
2,232.97 |
总计 |
62 |
2,232.97 |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163.86 |
2,120.83 |
|
|
|
|
43.0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10.15 |
2,067.11 |
|
|
|
|
43.03 |
||||
20101 |
人大事务 |
|
|
|
|
|
|
|
||||
2010103 |
机关服务 |
|
|
|
|
|
|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095.15 |
2,052.11 |
|
|
|
|
43.03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86.74 |
186.74 |
|
|
|
|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1,908.41 |
1,865.38 |
|
|
|
|
43.03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
|
|
|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15.00 |
15.00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30 |
25.30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4.91 |
24.91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0 |
9.00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91 |
15.91 |
|
|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99 |
8.99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31 |
12.31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1 |
12.31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1 |
12.31 |
|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
22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202.74 |
306.26 |
1,896.48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49.03 |
252.55 |
1,896.48 |
|
|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134.03 |
237.55 |
1,896.48 |
|
|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86.74 |
186.74 |
|
|
|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1,947.29 |
50.81 |
1,896.48 |
|
|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
|
|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15.00 |
15.00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30 |
25.30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4.91 |
24.91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0 |
9.00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91 |
15.91 |
|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99 |
8.99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31 |
12.31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1 |
12.31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1 |
12.31 |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22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5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120.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2,067.11 |
2,067.11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4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
三、国防支出 |
35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7 |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
|
|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25.30 |
25.30 |
|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8.99 |
8.99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12.31 |
12.31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
|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7.12 |
7.12 |
|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120.8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2,120.83 |
2,120.83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
|
61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
|
62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
|
63 |
|
|
|
|
总计 |
32 |
2,120.83 |
总计 |
64 |
2,120.83 |
2,120.83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120.83 |
306.26 |
1,814.5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067.11 |
252.55 |
1,814.56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052.11 |
237.55 |
1,814.56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86.74 |
186.74 |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1,865.38 |
50.81 |
1,814.56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15.00 |
15.00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30 |
25.30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4.91 |
24.91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9.00 |
9.00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91 |
15.91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9 |
0.39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99 |
8.99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8.99 |
8.99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31 |
12.3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1 |
12.3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1 |
12.31 |
|
||||
22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22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7.12 |
7.12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20.6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2.82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0.38 |
30201 |
办公费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1.60 |
30202 |
印刷费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
30103 |
奖金 |
88.86 |
30203 |
咨询费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67 |
30205 |
水费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91 |
30206 |
电费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7 |
邮电费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54 |
30208 |
取暖费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4.44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39 |
30211 |
差旅费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2.3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30114 |
医疗费 |
|
30213 |
维修(护)费 |
|
31008 |
物资储备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58 |
30214 |
租赁费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7 |
30215 |
会议费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
30302 |
退休费 |
9.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30304 |
抚恤金 |
23.63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
30305 |
生活补贴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23.21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0.76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
30309 |
奖励金 |
0.12 |
30229 |
福利费 |
0.13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7.6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1204 |
费用补贴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2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1205 |
利息补贴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1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
|
|
|
|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
|
|
|
|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
|
|
|
|
|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
|
|
|
|
|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
|
|
|
|
|
|
39999 |
其他支出 |
|
||
人员经费合计 |
253.45 |
公用经费合计 |
52.8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
行次 |
|
1 |
2 |
3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200.00 |
27.60 |
27.6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200.00 |
27.60 |
27.60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200.00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
27.60 |
27.60 |
||
3.公务接待费 |
6 |
|
|
|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26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
||||
部门: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3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26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
2.主要负责人用车 |
3 |
0 |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0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
8 |
0 |
||
8.其他用车 |
9 |
26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
10 |
0 |
||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232.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9.11万元,比上年增加69.1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2163.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23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本年度公车运行经费、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政府大院维护等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120.83万元,占98.01%;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3.03万元,占1.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2232.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02.74万元,比上年增加325.11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本年度公车运行经费、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政府大院维护等项目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30.23万元,比上年增加30.2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其他资金结余30.23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06.26万元,占13.90%;项目支出1896.48万元,占86.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989.93万元,决算数212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943.33万元,决算数206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区委区政府大楼及大院维修改造项目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5.30万元,决算数2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99万元,决算数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2.31万元,决算数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五)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7.1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区人武部军队退休职工退休金及病故职工遗属补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68万元,比上年增加92.07万元,增长71.59%,主要原因:增加预发2022年奖励性绩效、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与因社保、医疗等基数调整,本年补缴2022年至2023年的社保、医疗等,所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82万元,比上年减少303.87万元,下降85.19%,主要原因:2022年运行经费放基本支出,在2023年运行经费放项目支出,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77万元,比上年增加32.61万元,增长20381.50%,主要原因:2022年退休绩效奖发放半年,2023年退休人员绩效奖发放全年,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支出中无办公设备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7.60万元,决算数27.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7.60万元,决算数27.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7.60万元,决算数27.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预算安排。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无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2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3.87万元,下降85.19%,主要原因:2022年运行经费放基本支出,在2023年运行经费放项目支出,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8.9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7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6.9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4.2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关单位及公务用车平台使用车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896.0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公车运行经费”、“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等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0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新建区委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发〔2020〕2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绩效意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站位和效能,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南昌市新建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开展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本次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精心布置,组织材料收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接到新建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后,积极组织各对口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围绕项目立项文件依据、当年工作计划逐条分析并梳理当年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对应具体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当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依有据,内容真实、完整、可靠。
(二)量化细化,科学设置目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项目梳理后的绩效目标作出的具体、可量化、指标化的文字表述;目标值的设置,参考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指标数值及历史经验数值,确保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
(三)科学监控,实时完善内容。在实施项目绩效监控过程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进一步分析梳理,对不恰当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进行逐一说明并完善,确保当年设定的指标能够准确、真实反映项目当年的产出和效果。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对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完善自评指标
收集汇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一把控、审核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最终完善确定了本次绩效自评指标。
(二)收集项目材料依据,分析复核项目实际产出及效果.
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及各项目单位最终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各项指标设置权重、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逐一分析,复核业务科室所填列的自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初步形成汇总底稿。
(三)形成绩效自评总报告,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
根据初步形成的汇总底稿,填写自评汇总表,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撰写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绩效自评总报告通过系统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汇总结果并分析认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得分及评分等级如下表所示,具体每项评分情况详见自评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得分 |
等级 |
1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大院物业外包 |
95 |
优 |
2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车运行经费 |
96 |
优 |
3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
93 |
优 |
4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90 |
优 |
5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大院维护 |
95 |
优 |
6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上年结转专项资金 |
93 |
优 |
7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其他资金 |
91.68 |
优 |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一)预算执行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951.73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1896.0057万元,各项目预算执行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万元)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1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大院物业外包 |
135.79 |
119.3853 |
87.92% |
2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车运行经费 |
600 |
600 |
100.00% |
3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
524.37 |
503.6052 |
96.04% |
4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137 |
136.9993 |
100.00% |
5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大院维护 |
100 |
99.9997 |
100.00% |
6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上年结转专项资金 |
354.574 |
354.5739 |
100.00% |
7 |
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其他资金 |
100 |
81.4423 |
81.44% |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大院物业外包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完成了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建筑外部环境、卫生清扫、粪池清理、负责协调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垃圾除外)等工作;完成区委楼、人大楼、区政府楼政协楼等区域内会议室服务、楼道通道过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卫生服务工作;完成了院内治安巡查、门岗执勤、人员登记,全年个人上访有15268人,大型上访量(20人以上)67起,小型上访(1人以上20人以下)上71起外来上访工作;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全年外来车辆放行共10782辆;积极开展消防巡查工作,完成安全生产月演练培训和知识学习及冬季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培训等工作;完成了大院内各套领导班子等各类会议服务1600起及其他物业公共设施维护维修服务工作等内容,项目实施持续保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持机关大楼的干净整洁,提升机关单位整体形象。
2、公车运行经费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2023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现有驾驶员66名,全年安全行车8452车次,行驶76.9万公里,重点保障了区领导出行、重大调研、招商引资、中高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扶贫乡村、央视农晚等工作任务;通过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驾驶员的出发、途中、返场车况车容进行督查230余次,维修车辆379余次,严格做到“病车不上路”,最大化保障了行车安全;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对全体员工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活动,对全体车辆统一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进行了整修,对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和技能进行了教育指正。
3、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2023年机关食堂及理发室保障了机关大院和原税务大楼机关干部职工共计450余人的工作用餐服务和理发服务。机关食堂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制定每周菜单,配餐为“二主菜三花荤一素菜”及汤 、主食、水果,新增了奶茶,咖啡。营造温馨用餐环境。下半年各单位对食堂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和市机管局聘第三方对“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就评估检查,取得不错的成绩。
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一是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37家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24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已全部整改到位;2023年处置更新业务用车16辆,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率达50%,为新建区城区排涝与污水处理所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二是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举行了第36届中国水周启动仪式,在全区公共机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173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0.01%,人均能耗同比下降15.7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6.49%。
三是深化办公用房管理,联合区纪委、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文件,对全区68家单位开展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对存在问题的22家单位下发了办公用房整改通知单,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举办了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交流座谈会,与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开展了交流学习,得到市局领导的高度肯定,我中心已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5、政府大院维护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增设了区档案馆电动车停放点,进一步杜绝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协商解决了院内洗车店搬迁拆除事宜,彻底解决了大院内最后一处“脏乱差”问题;从新铺设区委值班楼自来水管道,解决了水压长期不足的问题。
6、上年结转专项资金
产出完成情况及效益实现情况:2023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定期为食堂全体员工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对政府电梯、会议视频系统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各类设施运行。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完成除其他资金项目外所有项目的二级项目调整工作,针对年度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进行修改调整,但因江西预算一体化系统升级原因,但未及时更新至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中的监控填报及自评填报中,故现有绩效指标存在部分问题。
(二)改进措施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加强与江西预算一体化系统业务人员的沟通,及时解决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对本次项目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后续申请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确保后续资金绩效目标能够保质保量实现;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及相关材料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区财政局,在经财政审核通过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按照财政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披露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部门“公车运行经费”、“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公车运行经费”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2023 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统一部署和全力支持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南昌市新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围绕机关后勤保障和优质服务的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机关、领导、干部职工服务,在机关大院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资产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区直各单位公务出行,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安全出行工作,依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4〕41号)《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15〕35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洪办字〔2020〕6号)及(新府办抄字〔2016〕468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南昌市新建区公车运行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保持全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且高效,提高驾驶员服务和安全意识力,确保机关公务用车高效运转。
3.项目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按照经单位审核无误后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批下达项目所需经费,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管项目的具体实施,南昌市新建区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及使用
本项目预算安排总额为6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区本级财政拨款。截至2023年12月底,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总额600万元,预算总体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该项目总体目标为:保持全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且高效,提高驾驶员服务和安全意识力,确保公务用车高效运转。
2.项目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的2023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基本一致,主要为保持全区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且高效。项目阶段性目标详见附件1产出及效益指标设置的三级指标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目的是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精神,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方面开展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项目支出成效,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强化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为2023年度南昌市新建区公车运行经费项目,该项目的预算资金为6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组织实施本次绩效评价。
(2)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投入与过程管理。
(3)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并在与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 号)有关要求设置,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
(1)决策:分值20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0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以及制度执行有效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30分,用于考察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内容。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将通过文件资料研读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性评价;通过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使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具体的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
通过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管理资料、绩效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研究、比较、分析,提取重要信息,将项目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
(2)案卷研究法
对于项目立项资料、资金支出程序文件、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分析,提取重要信息,为项目评价提供支撑依据。
(3)因素分析法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综合分析项目相关资料,挖掘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科学评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出相关建议。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目标的年度指标值设置参考了以下几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按照预先制定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批复情况及资金支出管理制度等作为本次部分产出指标的评价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该项目以往年度数据,遵循绩效改进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结合趋势分析,确定本次部分产出及效益的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建评价小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内容并完成各项评价任务。
(2)资料收集。评价小组在明确项目文件具体要求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评价重点、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在对项目实施文件等资料充分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设置。
2.组织实施阶段
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小组结合查阅的相关资料,进一步梳理项目实施产生的绩效,并深入挖掘项目存在的问题,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项目评价评分表。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综合前期收集项目资料的情况,评价小组对项目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相关要求撰写了评价报告。
(2)资料整理归档。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小组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及时收集和整理,并归档备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小组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95分,评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是项目立项方面:该项目是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4〕41号)《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车改〔2015〕35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洪办字〔2020〕6号)及(新府办抄字〔2016〕468号)等相关要求立项实施的,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部门日常职责所需;且该项目依照了一般项目立项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申报表,经区财政局及同级人大审批后,最终按照批复文件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6分,实际得分6分。
二是绩效目标方面:该项目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里填报了项目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信息,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符,项目预期产出及效益与正常的业绩水平相适应,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基本匹配;且该项目根据2023年度项目实施内容,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指标设置较为全面,但个别指标设置不够精准,部分指标过于冗长,如质量指标“加强公车安全文明管理,保障零事故”,社会指标“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指标设置精准度还有所不足,指标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不强,绩效目标中未涉及安全行车工作,未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指标设置全面性有待加强。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9分,实际得分4分。
三是资金投入方面:本项目根据预算资金总额度及资金用途进行了预算编制,资金投入分解较为细化,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匹配;且该项目的资金分配过程主要参考了往年项目支出标准及项目业务实施办法等文件,项目资金分配内容较为细化,资金分配过程合理。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本项目预算批复资金600万元,实际落实到该项目的预算资金额为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底,项目实际支出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且该项目资金使用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拨付有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12分,实际得分12分。
二是组织实施方面:业务管理层面,单位具有《转市机管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洪办字〔2020〕6号),前述文件明确了项目具体实施相关要求。财务管理方面,单位建立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且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前述文件开展工作,制度执行落实较为有效。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8分,实际得分8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产出数量方面: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开展资料,2023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年安全行车8452车次,行驶76.9万公里。重点保障了区领导出行、重大调研、招商引资、中高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扶贫乡村、央视农晚等工作任务。公务平台现在有驾驶员66名,满员配置、应出尽出的解决全区用车体量大的需求。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二是产出质量方面: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开展资料,2023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不定期随机抽查方式,对驾驶员的出发、途中、返场车况车容进行督查230余次,维修车辆379余次,严格做到“病车不上路”,最大化保障了行车安全,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率0%。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三是产出时效方面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开展资料,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用车保障任务全面完成,暂未发现出车拖延情况。该部分设定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四是产出成本方面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数为600万元,经查看单位总账及支出明细账,单位实际项目支出600万元,故项目成本节约率0%。该部分设定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方面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开展资料,2023年度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现有驾驶员66名,同时通过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行车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了驾驶员服务和安全意识。同时对员工加强了出行礼仪方面约束和优化,不定期开展安全和服务的制度约束和教育纠正工作,全面提高了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开展资料,2023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对执行公务返场车辆及时消毒,做好消毒记录,2023年全年安全行车8452车次,行驶76.9万公里,较2022年公务正常行车(不含疫情期间核酸标本转运及防控用车)增加车次709次,行驶里程增加5.82万公里,确保了公务用车高效运转。
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20分,实际得分20分。
二是满意度方面
本次项目满意度的调查对象为用车机关单位,根据最终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益对象对该项目满意度水平较高,用车机关单位整体满意度达90%。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绩效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有所不足,对绩效理解不够深刻,对该项目的个别指标设置不够精准,部分指标过于冗长,指标设置精准度还有所不足,指标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不强,绩效目标中未涉及安全行车工作,未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指标设置全面性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指标值设置研究,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进一步定量绩效目标,合理制定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的可预见性、可操作性、可衡量性,较好地实现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实施结果的高度契合的效果,更好地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和考核作用,以提高绩效目标的管理效能。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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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②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③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3 |
3 |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3 |
3 |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③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3 |
2 |
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不强,安全行车工作目标未涉及。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前述每小项2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6 |
2 |
个别指标设置不够精准,部分指标过于冗长,如质量指标“加强公车安全文明管理,保障零事故”,社会指标“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指标设置精准度还有所不足,指标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行车次数指标未涉及,未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3 |
3 |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项目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2 |
2 |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放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资金到位率达100%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完成比率*指标权重计算得分,完成比率若低于60%,该项不得分。 |
4 |
4 |
|
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预算执行率达95%得满分,否则每降低1%扣权重分的4%,扣完为止。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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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4 |
4 |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前述每小项2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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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前述每小项1分,符合条件得对应分值,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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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产出数量 |
机关单位公务用车 |
部门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评价要点: 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障任务完成率10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每发生一起用车保障任务未完成情况扣权重分的20%,扣完为止。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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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率 |
部门产出质量提升及标准达成。 |
评价要点: 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率0%。 |
达到目标值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每增加一起扣权重分的20%,扣完为止。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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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用车保障任务完成及时率 |
部门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评价要点: 用车保障任务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单位)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
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完成比率*指标权重计算得分,完成比率若低于60%,该项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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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成本节约率≥0%得满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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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驾驶员服务和安全意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
评价要点: 驾驶员服务和安全意识有效提升。 |
完全符合条件得满分,完全不符合条件不得分,部分符合视完成情况给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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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公务用车效率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评价要点: 公务用车效率较上年得到有效提升。 |
完全符合条件得满分,完全不符合条件不得分,部分符合视完成情况给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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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用车机关单位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评价要点: 用车机关单位满意度达到90%。 |
符合条件得满分,未达到目标值,按完成比率*指标权重计算得分,完成比率若低于60%,该项不得分。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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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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