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新建区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新建区红十字会为区政府主管的工作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储备救灾物资;开展应急救护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社区开展初级救护员培训提高居民应急救护能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对困难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人道救助;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
编制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0人;临时工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补助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红十字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计额为3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99.31万元增长118.59万元,增长59.5%。增长原因是:增加其他资金预算收入及增加聘用人员项目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9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额为3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99.31万元增长118.59万元,增长原因是:增加其他资金预算收入及增加聘用人员项目支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99.31万元增长/减少2.43%。增长原因是增加聘用人员支出及红十字会事业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8%;卫生健康支出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4%;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3.11元,减少98.59%,减少原因是:2021年包含应急救护项目、红十字会事业等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12万元、取暖费0.62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3万元等其他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3.8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 项目情况说明
1.应急救护项目
1)项目概述
对广大群众进行逃生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简单的应急救护技能的培训。
2)立项依据
依据洪红字{2020}124号文件,推动全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发展。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是社会公众。
4)实施方案
1、认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2、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质量要求;3、保存救护员培训资料,留存照片及备案表备查。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初预算安排资金3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赣公网安备 36012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