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33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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