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编发2023〔31〕号文《中共西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发改委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批复》的文件,明确区发改委内设机构企业管理股调整为科技创新事务股,区发改委内设机构调整后,职责也相应调整,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