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二、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办结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现场照片、占道效果图、承诺书
四、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
0791-86565631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八、办公地址
西湖区洪池路一支路桃欣澜苑小区19号楼A座桃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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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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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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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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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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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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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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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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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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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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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道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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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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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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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面积(㎡) |
人行道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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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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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所涉道路 平面图或照片标识 占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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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所属街道 城市管理部门审 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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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西湖区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中心备案 |
城市道路占道文明施工承诺书
× × ×街道:
我单位(个人) 因 原因,需申请临时占用 道路,为确保城市道路文明占道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期间减少对市容市 貌和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单位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 执行:
一、在占用期间内做到不占用盲道、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损坏交通设施。不允许利用打膨胀螺丝等方式破坏市政设施,违者按原价数倍罚款。严格按审批的面积和时间进 行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状。如有违反,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二、装件施工时必须围挡,期间产生的废弃余土不能堆放在人行道上必须及时清理。
三、 因故确需更改(或延期)占道手续,必须在占用时间到期日前提出申请,且提供本批复原件为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四、 占道期间不得损坏市政设施,且必须确保安全施工, 一旦发生意外, 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五、 占道期间不得侵害第三方正常的利益,若因占道将影响到第三方利益时,必须事先征得第三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承担。
申请单位(盖章)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