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一、办理条件:
持有本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财产状况规定。
二、救助标准:
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15元。
三、办理方式、地点:
(1)窗口办理: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一证一书”。(桃花街道:西湖区洪池路一支路桃欣澜苑小区19号楼A座一楼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2)网上办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可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请。
四、申办材料:
“一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一书”:《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书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2:00
六、联系电话方式
桃花街道:0791-865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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