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办事对象:具有我市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 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受理条件:在我市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材料清单
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来源 |
原件 份数 |
复印件 份数 |
电子文 档份数 |
形式标准 要求 |
1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 业社保补贴申请表、承诺书》 |
人社 部门 |
2 |
0 |
0 |
真实有效 盖章 |
2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 盖章 |
3 |
《就业失业登记证》 |
自备 |
0 |
2 |
0 |
真实有效 盖章 |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灵活就业所在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提出申请;
2.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复核后 ,报区就业服务中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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