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流程
1、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出租房属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属地社区对提交材料进行受理;
3、属地社区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把相关信息录入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转到属地街道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一次性告知。
4、属地街道通过社区转来的审核材料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并经审批的按时出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一次性告知。
5、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电话告知申请人到社区来领证。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赋予街道(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赋权给了属地街道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七、办公地址
西湖区洪池路一支路桃欣澜苑小区19号楼A座桃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791-8656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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