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执法程序 |
1 |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施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3、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4、建设单位未依法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部门备案的;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2.《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 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19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2 |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3、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4、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假,降低消防施工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2.《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 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19号) 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工作管辖权限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417号) |
1.现场检查笔录 2.立案报告表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法律文书送达回执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调查询问笔录 7.消防验收未备案的单位受行政处罚需提供的资料 8.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9.法制审核意见表 10.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3.行政处罚决定书 14.结案报告表 15.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 |
3 |
招标投标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1.立案(立案审批表、立案通知书) 2.调查(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案件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陈诉申辩听证复核意见书、听证报告、法制审核意见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4.执行(整改材料、没收违法所得、缴纳罚款佐证) 5.结案材料(结案报告表) 9.归档(目录、封面) |
4 |
建筑管理 |
行政处罚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
1.立案阶段: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 3.审查阶段: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
5 |
工程质量 |
行政处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1.立案阶段: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 3.审查阶段: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
6 |
工程安全 |
行政处罚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
1.立案阶段: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 3.审查阶段: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
7 |
城市管理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1.立案阶段: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 3.审查阶段: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