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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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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各项社保基金安全,按照人社部及省、市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统一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湾里管理局范围内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违规补缴养老保险费、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式

(一)受理电话:0791-83798083;

(二)电子邮箱:wlrsjjjd@163.com;

(三)来信地址:湾里管理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基金监督股,邮政编码330000。

四、奖励标准

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2号)精神,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10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需对应征集内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音录像、票据等)。

(二)反映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匿名举报并希望获得举报奖励的,应主动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四)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湾里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湾里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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