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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湾里管理局工委 湾里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湾里管理局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回填)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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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管委会,景城建设办、景城管理办、重点办、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湾里大队

《湾里管理局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回填)管理实施方案》已经湾里管理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工委

办公室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

2024年7月6日

湾里管理局建工程土方外运(回填)

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湾里管理局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回填)管理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2年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22〕59号)和《湾里管理局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湾管发〔2020〕2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把审批关,严抓运输处置关,控制源头,落实尽头,有序、高效推进全局土方外运(回填)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是指使用管理局财政性资金(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本方案所称的土方外运是指建设或施工单位将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等进行外运;土方回填是指建设工程的填土,主要用于地基、基坑或管沟回填、室内地坪回填、室外场地平整等。

三、部门职责

(一)建设单位

1.确定土方作业范围及土方外运(回填)的工程量;

2.确定弃土点(取土点);

3.制定土方外运(回填)作业计划;

4.办理准运证;

5.向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报送土方外运(回填)资料。

(二)景城管理办

1.牵头全局土方外运(回填)运输管理工作;

2.核定弃土点(取土点)和办理准运单;

3.查处土方外运(回填)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4.督促进出土工地安装出入口监控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平台。

(三)重点工程服务中心

1.受理建设单位报送的土方外运(回填)资料;

2.配合景城管理办不定期抽查土方外运(回填)运距,并按实际运距予以核定工程量。

(四)景城建设办

1.督促工地土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密闭运输;

2.督促进出土工地做好冲洗平台、过水槽等冲洗设施的建设;

3.加强建设工地出入口污染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五)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湾里大队

1.核准建筑垃圾运输单申请表线路;

2.通报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3.加强路面巡逻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超载、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湾里生态环境局

1.对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状况进行抽测;

2.对建筑垃圾处置中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形,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流程

(一)土方作业范围及土方外运(回填)工程量的确定。建设单位要结合施工实际需要明确土方作业范围及土方外运(回填)工程量,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现场测量,包括原始地面测量和最终完成面测量,并对测量成果出具盖章报告。若有多个弃土点,应区分各个外运土方弃土点的土方量及运距,并对中间的完成面出具盖章测量成果报告。

(二)弃土点(取土点)的确定。土方外运(回填)前,建设单位须按就近的原则,确定土方外运弃土点(取土点),土方外运办理期间由建设单位提供弃土点的收纳证明,经景城管理办核定后,形成工程联系单并盖章确定。

(三)土方外运作业计划的确定。土方外运(回填)前,建设单位须向局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提供土方外运(回填)作业计划。若土方外运(回填)工程量签证金额超10万元、累计金额超100万元或超合同价的10%,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建设单位须报项目所在指挥部或局分管领导专题调度同意后予以实施。作业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实因客观原因变动,须及时向项目所在的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备。

(四)准运证的办理。土方外运(回填)时,建设单位须到局景城管理办及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湾里大队办理《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和《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单申请表》,运输单申请表应明确消纳点(弃土点)的位置和线路,确认路线时提前报告属地,以便属地优化线路,消纳点(弃土点)的位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修改。

(五)资料报审。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进行土方外运(回填)时,须向局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提供资料如下:工程联系单、土方外运作业计划、测量成果报告、临时建筑垃圾准运证、工程签证单、影像资料、预算等。

(六)结果运用。在土方外运(回填)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牵头,联合监理、局景城管理办、重点工程服务中心根据土方外运作业计划,不定期对准运单审批的线路和弃土点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结果按实际发生的线路(运距)予以核定工程量,如发生未按准运单的审批线路和弃土点进行施工,则由景城管理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制止或处罚,并要求整改到位,违规弃土点路线移交至局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局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将据实予以扣减工程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管理土方外运(回填)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加强管理。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规范管理土方外运(回填)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景城管理办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交警、交通、重点工程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其他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相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拖拉、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将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湾管办字〔2024〕22号)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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