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湾征地预(2026)01号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关于南昌市(湾里管理局)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湾里管理局研究决定,拟征收招贤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0G079028、H500G080028幅图。
(二)四至范围:1.蟠龙峰公园项目东至招贤村集体土地,西至火盘新村,南至控规G-1-07,北至招贤村集体土地;2.磨里山体育公园项目地块1东至云栖谷小区,西至南昌市气象局数据处理中心,南至霞麦村集体土地,北至天宁西路。地块2东至嘉园悦山居,西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南至嘉园悦山居,北至港下村集体土地,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见附件)。
(三)涉及招贤镇招贤村、霞麦村、夏泽村、港下村(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约123.984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11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2026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
联系地点:湾里管理局乐祖路262号
联系人员:权丽君
联系电话:83769816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