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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宏扬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潮包装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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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南昌市宏扬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潮包装纸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9-23至2024-09-27,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8635603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南昌市宏扬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防潮包装纸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工业园

建设单位: 南昌市宏扬包装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南昌淦森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罗亭镇罗亭工业园,为新建性质。项目主要设备:电熔炉、涂布机、高速切纸机、打包机等。生产工艺:以沥青、纹纸为原料,经熔化、涂布、切割、打包等工序,生产防潮包装纸。项目建成后年产500吨防潮包装纸。项目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沥青熔化和涂布废气。 沥青熔化和涂布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沥青烟、苯并[a]芘,采用密闭隔间负压收集,进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达到标准值的50%。 未收集的沥青熔化及涂布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控制。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TP。 生活污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 3.噪声 主要是电熔炉、涂布机、切纸机、打包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0~80dB(A)。 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东、南、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北侧厂界达到4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过滤棉(HW49)、喷淋废水和捞渣(HW49)、废含油抹布(HW49)、废机油(HW08)、废机油桶(HW08)、废活性炭(HW49)等危险废物;废包装袋、防潮纸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喷淋水捞渣、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防潮纸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运至危废暂存间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转运过程中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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