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避免过度检查执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率先“作示范、勇争先”,锚定“营商环境大提升”目标,立足部门职能,通过政务数据共享、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行“企业安静日”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制度措施,切实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
一、为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数据共享,赋能便民服务、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持续优化,我局已将企业登记信息共享至南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涉企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管部门如需调用相关信息,只需在南昌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资源订阅即可,有效打通“信息孤岛”,为全市各部门业务协同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强化协同联动,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大力整合双随机监管部门和抽查事项,按照“能联则联、应联尽联”原则,积极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牵头统筹制定《南昌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2024年度市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协调30个市直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合理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牵头、参与部门,积极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有效减少涉企检查多头布置、多频执法、重复检查和执法扰企,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做到既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又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打扰,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切实贯彻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每月1日-20日为“企业安静日”,除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在“企业安静日”期间,不得对企业进行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但因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小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等多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日常承担大量的投诉举报线索需要核实查办,对“企业安静日”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柔性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彰显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实行“包容期”监管。在“包容期”内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广泛使用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和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二是落实免罚清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已自行纠正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但“免罚”不等同于“免责”,对适用《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对违法主体责令改正、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一季度,适用从轻处罚清单案件17个、减轻26个、免罚13个,免罚金额28.1404万元,减轻罚款金额107.2908万元。对4家免罚案件当事人进行实地回访,跟踪免罚与法治教育同步推进机制落实情况。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实施“有温度的执法”。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用清晰明白的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帮助市场主体纠正错误,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四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适用规范》《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范》《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纳入执法实践中,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部门职责,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继续做好企业登记、证照、执法等信息共享,实现企业登记信息跨部门、跨区市数据共享、协同联动,一体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通过执行“企业安静日”制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切实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彰显执法的力度与温度,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厚爱以及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