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直各单位,各高层次人才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专项述职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申报系统”的通知》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1〕232号)精神,现将2025年我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健对象
参加南昌市(市级或县区级)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含已退休)的高层次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重大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含青年项目);
(三)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人选、“井冈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不含青年项目);
(四)博士生导师;
(五)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含受聘后退休的人员);
(六)江西省已被认定为A、B、C、D、E类的高层次人才;
(七)南昌市已被认定为A、B、C、D类的高层次人才。
二、保健内容
(一)安排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按照男性2000元/人、女性2500元/人的标准执行。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办安排体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核定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但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待遇可重复享受。高层次人才体检待遇仅限本人享受,不得转予他人。
(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可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三)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后,可在本年度内享受该机构的相关医疗保健服务。
三、资格确认程序
我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资格确认采取网上办理,办理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27日。资格确认程序如下: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申报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ylbj/),按照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对象范围,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及操作说明见附件)。
2.县区或主管部门初审。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或人才主管部门登录相应账号,对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完成初审工作后提交。
3.市医保局、市人社局确认资格。市医保局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医保关系进行审核确认,市人社局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相关人员纳入2025年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范围。
为简化办事流程,往年已进行医疗保健服务资格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不需要在系统中重新进行申报。对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后发生变故不再具备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提供名单,由县区人社门或主管部门向市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部门办理待遇资格核销手续。
四、体检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医疗保健资格申报,并协调处理好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高层次人才要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各人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及时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对接。
3.定点医疗机构要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具体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免费体检、健康管理等优质服务。
4.医保隶属关系在南昌市(市级或县区级)的中央驻昌、省属驻昌单位参照执行,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
联系人:邹玉彬
联系电话:0791-83884296
邮 箱:rsjrck7081@163.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