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2021-009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2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顺利完成2021年度青云谱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度青云谱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青云谱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参战参试人员、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国有土地房屋被征收家庭、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市级以上劳模、成年孤儿、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抗日战争老兵、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家庭。
二、受理审核
本次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工作于2021年3月15日启动,我区共受理申请家庭87户,经街办(社区)申请受理、区房管部门核查房产、区民政部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我区已认定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84户,其中:低保家庭40户,参战参试人员2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家庭20户,二级(含)以上残疾14户,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2户,,劳模家庭:2人,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4户。
三、可供分配房源
此次可用于分配房源共106套,房源具体位置:青云谱区城南公租房小区101套、蔡家坊公租房安置小区5套。
四、分配规则
按照“房源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区清(腾)出来的公租房源由我区进行统筹和分配。青云谱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请、审核、配租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分配工作。面向符合住房保障资格选择实物配租的84户家庭,分二个批次通过分组摇号分配房源,并实现“人—房”对应,即明确某个家庭获得青云谱区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资格,具体分配细则由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告。
五、时间地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活动定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举行,摇号现场设在区文化大楼一楼演播大厅,若遇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摇号再另行通知。(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
六、补充规定
(一)参加了此次分配的未中签家庭,未中签的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含)(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44136元)以下家庭,可以领取租赁补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未中签家庭,可以继续领取租赁补贴。
(二)中签家庭主动放弃承租中签房源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查实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将被限制购房(含住宅,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资格。对违规购买房产或机动车的被保障家庭成员,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清退并纳入失信惩戒。
(三)根据《南昌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操作流程(试行)》(洪房字〔2016〕6号),分配工作结束后,保障性住房中签家庭之间,可按“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由互换双方共同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登记,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每户中签家庭仅限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