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对南昌永乐影城有限公司(影院编码:36011400)持有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内容公告如下:
许可证编号:赣南影放字〔2010〕第1号
企业名称:南昌永乐影城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星云广场
法 人:章勇
被注销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许可证编号作废。
南昌县新闻出版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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