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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996140--2024-05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4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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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平安建设大局。为切实做好2024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减轻因气象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气象灾害防御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旅游景区等气象灾害敏感型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切实把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多措并举,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防御有关制度,制定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开展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开展定期检测。各重点单位接收到县气象台发布的雷电灾害预警信号后,应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引或标准规范采取防御措施。当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上报雷灾信息,配合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工作。

三、周密部署,全面开展防雷专项整治

县气象局及时更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镇(管委会)继续落实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职能,完善属地检查、职能部门联合抽查、上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气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觉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切实压实责任。深化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提升部门监管合力。依托“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面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落实跟踪整治闭环管理,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气象灾害事故发生。

附件:南昌县2024年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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