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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694898--2024-01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9-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南昌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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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人社规〔2024〕1号)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南昌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审组织

本次南昌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由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从南昌市专家评委库中抽取三名专家组建专项评审组,采取实地核查方式,结合考核对象申报材料等有关情况,并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二、评审对象

参加认定的对象为截止到2024年10月10日,经自主申报、已提交材料申请参加我县2024年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地。

三、认定时间

认定初定于2024年10月下旬,具体日期待定。

四、评审组组建

为确保实地评审的公平、公正,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在认定考核前3天,随机抽取3名评委组成专家评审组。

五、认定内容

1.认定的基地是否符合县级基地认定条件;

2.参评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与实地考察情况是否相符;

3.其他需要现场核实的相关内容等。

六、评审流程

1.资格核验。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评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材料进行书面初审,审核是否具备资质。

2.实地评审。评审组会同南昌县人社局社会保障股及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前往评审认定基地现场,对场地硬件、运行情况、入驻实体、孵化成效等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出具评审工作报告。

3.综合评定。南昌县人社局根据评审组实地评审评分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认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并予以公示。

4.拨付经费。经南昌县人社局批复后,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人社规〔2024〕1号)精神,拨付一次性补助。

5.经费保障。本次县级评审认定工作计划集中1天组织开展,涉及的经费为专家评委评审费,实地考察评审费拟参照南昌市人社局及其他县区标准给予评审费1000元/人/天,共需评审费3000元,在评审过程中发生评审费费用从中心办公经费中列支。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用车集中前往。

七、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相关创业孵化基地要高度重视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引领和带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确保实地考察公平公正。对工作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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