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的教育、体育管理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理 顺教育体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负责全县中小学、 县直幼儿园的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 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 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测评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体育贷款。按有关要求落实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中初等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六)按有关管理权限,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体育社团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检查。
(七)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在省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组织和指导全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中小学、县直幼儿园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纪检、监督及干部思想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民族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统筹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县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负 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图书、电教仪器装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指导、督促、检查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农村和社区的体育工作;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全国、省、市、县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十四)制定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规划,负责体育场馆建设、使用和管理。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11个股室:办公室(电话:0791-85712148,负责人:肖建辉)、人事股(电话:0791-85714049,负责人:丁小省)、基财股(电话:0791-85999728,负责人:李华文)、综治监察股(电话:0791-85728151,负责人:雷小亮)、教育股(电话:0791-85714080,负责人:肖守春)、组宣办(电话:0791-85712219,负责人:杜长文)、体卫艺股(电话:0791-85712643,负责人:谭胜)、校建办(电话:0791-85710375,负责人:涂东军)、学前办(电话:0791-85710309,负责人:杜艳萍)、勤工俭学办(电话:0791-85735771,负责人:余晖)、教育督导室(电话:0791-85728171,负责人:罗华);下设7个直属事业单位:南昌县教育工会(电话:0791-85724460,负责人:万慧珠)、南昌县体育馆(电话:0791-85710331,负责人:肖羚)、南昌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电话:0791-85712643,负责人:汪晓峰)、南昌县电化教育站(电话:0791-85713223,负责人:王菊平)、南昌县教育科学研究所(电话:0791-85712768,负责人:吴敏华)、南昌县教师进修学校(电话:0791-85722815,负责人:刘仁兵)、南昌县教育考试中心(电话:0791-85736855,负责人:肖学华)。
三、办公信息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1-85712148(电话),0791-85712148(传真)
四、领导分工
黄凤金:县委教体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局长。主持县委教体工委、县教体局全面工作。
肖 军: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卫生健康、校园建设、文明创建、采购、人武工作、统战等方面工作。分管体卫艺股、校建办、创建办、武装部。
刘向华: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副局长。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教育教学、招生考试、民办教育、工会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组宣办、机关支部、教育工会、心理辅导中心、教育考试中心。
罗 华:县教体局总督学。负责教育督导、财务、统计、审计、考评考核、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督导室、基财股、监察股。
喻美林:一级主任科员。负责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现代教育技术装配、电化教育、勤工俭学等方面工作。分管勤办、教师发展中心。
李 艳: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学前教育、共青团、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学前办、团委、妇委、关工委。
AB 岗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委局领导同志实行 AB 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肖军同志、刘向华同志、罗华同志为ABC岗;喻美林同志、李艳同志互为AB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