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统计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完成统计普法宣传任务,扎实做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活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逐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得到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效果不断彰显。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统计局和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县统计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制定全县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推进《宪法》《民法典》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全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月,确保有条不紊开展工作。三是落实统计法治工作经费。将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和普法宣传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全年落实统计法治工作专项经费。
(二)依法行政,加强统计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一是压紧压实统计执法责任。12月下旬,开展2025年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对线上双随机平台抽取的15家“五上”企业进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执行统计政令和统计管理制度等7项内容。同时,将执法与普法深入融合,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宣传折页,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及综合调研。由县统计局牵头,对我县企业开展调研和数据核查,解决企业关心的问题。
(三)强化培训,着力提升统计监管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提升“关键少数”统计法治意识。先后举办了全县统计法治与实务培训班,组织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及首席统计员进行培训,并邀请上级统计部门人员来授课,培训效果显著。二是制定“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县统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工业、商贸、服务业的统计人员每半年培训一次,投资专业的统计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2025年度,全县共培训20余场次,培训人员4000余人次。其中,县本级培训14场次,培训2000余人次。实现了县、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系统人员、部门统计员、企业(项目)法人及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三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针对企业统计人员变动业务交接不畅的问题,今年以来为“五上企业”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23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协助企业开展统计信用修复工作。深入企业宣传《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供统计信用相关服务,积极协助全县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五是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建立新入库单位服务机制,对新入库单位进行上门服务,全年为新入库“五上企业”全部开展上门指导服务。
(四)扎实宣传,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为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县统计局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江西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党校学习。二是积极参加“昌南普法行”。精心准备并组织人员通过摆放咨询台、悬挂横幅、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了解和认知。三是成功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12月3日,南昌县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南昌县调查队在金沙逸城小区开展“国家宪法日”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深入社区在人群出入频繁的场所悬挂了宣传横幅,发放了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手册200多份、折页300多份以及抽纸、牙膏等宣传纪念品,并现场宣讲了统计法律法规,解答社区群众法律疑问50多人次。四是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沿街商铺开展了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带到商户身边,向沿街商铺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重点宣传《统计法》《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8个统计指标》等内容,并详细解答了群众所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方面的问题。在社区开辟“统计法”专栏,展示统计法知识、统计违法案例等内容,达到了向社会和群众宣传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全县统计系统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认真组织统计行政执法,协助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修复等相关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努力提升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服务的技能和本领,通过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和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政治站位还要提高,思想认识还要深化
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认识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尤其是数据质量管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还要加大力度,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履行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法治宣传不够,警示教育不到位
近年来,县统计局每年都会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和宣传,但基本是面向统计系统和涉统部门的比较多,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比较少;宣传统计业务的内容多,宣传统计警示案例的内容少。一些对统计工作影响较大的群体,还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对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还不太清楚,统计警示教育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三)自我要求不高,依法行政不到位
依法行政的工作思维还没有完全形成,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尽管大部分统计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都有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经验主义,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谋划,强化学习,推动法制建设在全局落地生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股室负责统计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二是坚持常态化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三会一课”等形式,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三是抓好计划落实。根据南昌县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科学制定全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紧紧围绕统计普法、执法、信用建设以及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谋划好法制建设重点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亲自过问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对涉及统计法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亲自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决策。针对“如何有效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这一重大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推动出台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了统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乡镇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领导班子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亲自协调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着力破解统计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针对“统计执法检查与专业统计业务协同不够紧密”的问题,亲自协调,建立了“专业联动、执法跟进”的工作机制,要求各专业科室在日常数据审核中发现重大疑点必须及时移送执法机构,执法检查结果也向专业科室反馈,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在协调处理某行业数据波动异常问题时,组织专业科室和执法骨干进行联合研判,确定了检查重点,提高了执法精准性。同时,积极协调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强化统计事项的联合检查。
(四)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要任务
对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重点督办了“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活动开展情况,亲自审阅活动方案,并抽查执法人员学习笔记和测试成绩。对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及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例如,对“进一步加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提升统计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这一任务,亲自部署,于3月28日上午,在澄碧湖大厦一楼西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全县统计工作培训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各乡镇、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2025年度,我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精神,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业务培训会、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二)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月”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为时间节点,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新修改《统计法》为主要内容抓好宣传。做好署名文章的撰写与发表。全年安排局法律顾问至少为局工作人员作两次宪法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场统计普法宣讲活动,宣传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律知识等。
(三)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深入“五上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数据报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压实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统计数据虚报瞒报和统计机构代填代报等现象。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迅速、果断查处,努力提高结案率和办案质量,把统计执法纳入经常化轨道。
(四)坚持依法治统,坚决防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狠抓统计法制建设,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认真排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办法等,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追责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