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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252297--2024-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709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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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进一步抓好2024年全县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二)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水平;(三)进一步加大稽核力度;(四)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16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69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16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69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6.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8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0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16万元,增长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卫生健康支出744.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住房保障支出61.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7%,其他支出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为97.4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网络运营费项目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_2024-02-21 (2)

(709+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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