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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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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02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所属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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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是南昌县应急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日常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协助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相关专网、机要设备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建设,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应急救援保障服务,编制全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组织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和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保障,建立完善救援装备储备和调运机制等行政辅助职能。

5.承担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全县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编制、衔接协调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区域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行业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为应急预案演练实施和总结完善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等行政辅助职能。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分转等具体工作。

2.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本区域内综合或专职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协助和指导重点企业的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4.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任务中不断总结创新、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快推动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1.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各项机制,进一步理清应急管理各项职能职责,确保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力争到2023年上半年,基本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乡镇全部实现6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行政村(社区)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彻底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2.推进应急基础建设。全力推进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高标准打造出与我县首府首县地位相匹配,集风险监测、综合预警、应急指挥与一体,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信息共享、可视化管理的智慧应急指挥中心,提升应急管理指挥调度的信息化水平,为构建我县“统一指挥、反应灵活、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积极推动县级大型救灾仓库建设,努力打造与应急管理任务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3.注重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序、科学高效的开展救援工作。根据《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推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重建工作,按照“队伍健全、管理规范、素质过硬、一专多能”的要求推进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正规划建设,做到管理体系有效建立、人员数量年龄达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日常管理更加规范、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定提升,实现“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目标。

4.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继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以任务为牵引,将两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摸清县域自然灾害风险点,注重普查成果运用,不断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在全县上下形成创建和普查工作的合力,全面提升我县防灾减灾能力。

5.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年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我们将结合中期评估深入总结专项整治两年来的成功做法和存在不足, 深挖安全生产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安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水平。

6.严格应急值班值守。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突出抓好节假日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汛期及高温天气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人员自身素质建设,提高应急值守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落实事故灾难预报、预警、预防和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要及时、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理,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协调调度、第一时间开展处置。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内设科室3个,包括:综合协调股;救援救助股;预警宣传股。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6.91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4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6.91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改革后,将绩效奖纳入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6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离退休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医疗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改革,将绩效奖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3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行零基预算,取消上年结转专项经费;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和医疗费,奖励金减少;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了其他相关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6.9万元,下降57.4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6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和离退休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医疗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改革,将绩效奖纳入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预算开支,另外实行零基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2.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1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头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洒水车及载货汽车0辆,其他专业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行 政运行(项):反映各级应急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安 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328002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9张)_

附件3.328002南昌县应急救援救助中心2023年绩效表(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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