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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975066--2025-004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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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2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所属单位)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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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是南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推进全县重大重点项目提供服务,负责做好全县重大重点先忙推进过程中的综合协调,督促,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内设科室2个,包括:办公室、综合科。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南昌县重大中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130.41万元,较上年增加927.11万元,增长456.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去年保持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130.41万元,较上年增加927.11万元,增长456.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增加了一个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10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9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3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支出9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其他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去年保持一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缩经费,减少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去年保持一致;资本性支出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压缩经费,减少经费支出;其他支出9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0.41万元,较上年增加927.11万元,增长604.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3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支出9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2.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加一个人员,相关经费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增加了一个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9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新增了一个建设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9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我单位没有购置车辆。

(九)南昌县重大重点办项目情况说明

1.复兴大桥项目资本金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南昌县复兴大桥建设,确保复兴大桥顺利修建并顺利通行

2)立项依据:南昌县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4)实施方案:以建设为主,我单位持续关注复兴大桥的推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督促施工方顺利完成建设工作,并做到在相关准确时间确保复兴大桥的开通运行,方便市民通行,打通两岸的连接点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8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复兴大桥建设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环境美观度

数量指标:大桥建设数量

质量指标:大桥工程验收质量

时效指标:大桥完成时间

社会效益指标:大桥产生社会效益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满意度

2. 项目管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负责做好全县重大重点推进过程中的综合协调、督促及考核工作

2)实施主体: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3)实施周期:2024年度

4)年度预算安排:20 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提供服务的人员数量

质量指标:正常办公保障率

时效指标:工资支付时间

经济效益指标:推动重大重点项目有效性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正常办公的有效性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部、群众对办公场地的满意度

3.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代收单位转入我单位应付第三方资金。

2)立项依据:按需立项

3)实施主体: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4)实施方案:以实际收款为准

5)实施周期: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经济成本率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拨付质量

时效指标:拨付时间

经济效益:指标 拨付经济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意见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开支,压缩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1002南昌县重大重点(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

111002南昌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本级)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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