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昌县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县安监局办公室,电话:0791-85715663。
一、概述
2015年,根据《规定》要求,南昌县安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通过本机关热线电话0791-85715663接受电话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3县政府门户网站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后台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安监局子站,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三项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联系安监工作实际,编制了《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本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安监局子站。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实现本局每科室外网覆盖率100%,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都能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市民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我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南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安监局子站和南昌县信息公开网站可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县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县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3、依法指定的查阅场所
市民可以到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经费情况
(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为兼职。
(二)本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设施设备和资料印刷共计0.5万元,已列入财政支出项目。
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5年,我县工矿商贸发生1起亡人事故,死亡1人。
八、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县安监局坚持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项具体行政行为时,实施事先告知的制度,做到公开的内容公开到执法现场、公开的内容告知到行政相对人、公开的内容体现在执法文书上。
县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特点,主动下基层、进工厂,向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劳动保护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充实公开内容。2016年要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都进行公开,在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办成安全宣传教育的平台。
十、需要的事项说明与附表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