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着力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经决定,特聘王爱珠等18名同志为南昌县首批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现将《南昌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昌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首批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着力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和南昌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县属公立医院医药和医保专家、基层干部、参保人员以及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中选聘。
第二章 社会监督员的产生
第三条 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公道,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
(二)熟悉医疗保障有关政策,具有与履行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工作。
第四条 社会监督员的选聘分为定向选聘和公开选聘两种方式:
(一)定向选聘。县医疗保障局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主流新闻媒体,分别由有关单位、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推荐产生特邀社会监督员,进行定向选聘。
(二)公开选聘。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由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申请人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等情况审核选聘。
第三章 工作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五条 社会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二)对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三)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解释工作;
(四)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五)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第六条 社会监督员纪律要求
(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活动,不得以监督员身份从事与监督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和监督活动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监督产生影响的财、物;
(二)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监督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监督活动所获知的过程性信息和未经确定的政策、案件信息;
(四)应当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纪律规定。
第七条 社会监督员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以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召开的相关会议、培训或组织的检查暗访活动,按规定查阅、索取履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
(二)对履行监督职责中反映的医保违规线索,符合《江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的奖励条件的,按规定获得奖励。
第四章 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第八条 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聘期内因本人原因不适宜担任社会监督员的,予以解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则自然解聘。
第九条 加强与社会监督员联系,不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社会监督员通报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收集、记录社会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监督事项处理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社会监督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南昌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首批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人大代表 |
||
1 |
王爱珠 |
南昌县总工会 |
2 |
陈 琦 |
南昌县莲塘五中 |
政协委员 |
||
3 |
聂弟华 |
南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新闻媒体代表 |
||
4 |
邓 涛 |
南昌县融媒体中心 |
定点医药机构代表 |
||
5 |
陈志华 |
南昌县仁心康复医院 |
6 |
陈受沅 |
南昌县泾口乡卫生院 |
7 |
罗 文 |
南昌县中医院 |
8 |
胡 萍 |
南昌县妇幼保健院 |
9 |
胡春兰 |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 |
柯圆圆 |
江西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 |
11 |
徐 莉 |
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2 |
龚小斌 |
南昌县人民医院 |
参保单位(参保人)代表 |
||
13 |
万影龙 |
南昌县向塘镇社会事务局 |
14 |
邓锦华 |
南昌县冈上镇医保所 |
15 |
吴俊妍 |
南昌县广福镇医保所 |
16 |
郑 琪 |
江西伟象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 |
涂 琨 |
南昌县蒋巷镇医保所 |
18 |
魏赛城 |
南昌县莲塘镇医保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