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红十字会是南昌县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受灾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5)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
(6)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指导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9)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参与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11)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县红十字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扛起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红十字会目前已经成立党组,党组成员有待充实。我会将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组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齐落实到位。切实履行第一职责人职责,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职责意识。二是抓好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高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三是抓好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潜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
(二)强基固本,持续做好主责主业。
1、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建设。县红十字会将继续按照基层组织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积极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员、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县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广泛动员社会人道资源,运用好99公益日等时机,大力开展公益宣传,为全县更多的困难群体筹集救助善款。积极配合上级红十字会做好“小天使基金”、“阳光天使基金”、“生命光彩基金”的申报、核实等工作,争取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我县人道救助工作。提升捐赠服务管理能力,加强与捐赠人沟通联络,进一步拓宽人道筹资渠道。
3、加强推动“三献”健康发展。协助政府推动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统筹安排全年的献血工作,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争取更多的志愿者加入中华骨髓库。按照省、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安排,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对新增捐献家庭和困难捐献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4、加强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备灾救灾仓库建设,完善备灾救灾仓库及相关设施。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从政策、经费、人员、设备、保障等方面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联动,组织志愿者及时参与应急救灾和救护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在参与灾害救援、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凝心聚力,全力打造特色亮点。
一是做精做优日常救助品牌。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以走访慰问、送温暖送春联、送衣物等形式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特困家庭、孤寡老人和捐献家庭;协助家庭困难的白血病患儿、器官捐献家属申请“小天使基金”“生命光彩基金”救助;广泛进行人道资源动员。
二是做实做特志愿服务品牌。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开展各类常态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具有红十字特色、百姓所需、志愿者感兴趣的志愿服务项目,依托项目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红十字会的凝聚力。组织志愿者持续开展澄碧湖红十字会之家和莲塘献血屋志愿服务活动,为居民常态化传播应急救护知识。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县红十字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县红十字会。
南昌县红十字会编制人数小计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87.03万元,较上年减少86.10万元,下降46.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1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87.03万元,较上年减少86.10万元,下降46.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1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万元,资本性支出3.24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9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79.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资本性支出3.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他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03万元,较上年减少86.10万元,下降46.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9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了基层阵地的建设;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万元,资本性支出3.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2.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9万元,增长24.84%,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其他运转公用经费,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县红十字会项目情况说明
1.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提升群众对红十字法、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无偿献血知识的知晓率,提高群众对红十字工作满意度
2)立项依据: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红十字会需组织开展“三救三献”等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3)实施主体:南昌县红十字会
4)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20〕48号)及工作要点。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及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维护经济运行秩序=100%
数量指标:项目申报次数=100%
质量指标:项目申报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事项完成及时率≥99%
社会效益指标:对社会稳定及民生工作的促进作用≥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8%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机关服务(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机关服务(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机关服务(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类):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