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 2023 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围绕政治引领,干出政治忠诚“纯洁度”。全面加强政治建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开展好明年政法工作的前提要件,确保我县政法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2、围绕维稳创稳,干出社会稳定“和谐度”。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筑牢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3、围绕平安目标,干出打击防范“精准度”。以提升公众安全感进入全省“第一阵营”为方向,坚持打防并举,实现平安建设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步推进、同步增强。一方面,突出“重拳打击”。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完善打击各类犯罪的方法手段,严打“盗抢骗”“黑拐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围绕治理效能,干出人民群众“满意度”。以持续擦亮“昌南治理”品牌为导向,持之以恒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更有影响、更可推广的昌南经验。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干部宣传股、维稳指导和信息股、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股、执法监督股。
编制人数小计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6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640.58万元,较上年减少1768.92万元,下降51.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8.9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他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640.58万元,较上年减少1768.92万元,下降51.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9万元;项目支出1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经费;其中:其他相关支出12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53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6.9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本年度社保基数调高;卫生健康支出2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医保基数,本年度医保基数调高;住房保障支出2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绩效奖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0.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5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其他相关支出1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0.58,较上年减少1468.92万元,下降50.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33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6.9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本年度社保基数调高;卫生健康支出2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医保基数,本年度医保基数调高;住房保障支出2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础绩效奖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9万元;项目支出1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1.3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减少项目经费;其中:其他相关支出10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1万元,下降21.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综治专项工作经费(含文明创建、扶贫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的各项工作开展,含文明创建、扶贫工作等。
2)立项依据:赣财行〔2012〕93号文件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4)实施方案:提高各乡镇、各单位综治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综治工作工作科学开展。
5)实施周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 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