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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2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2023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 2023-01-2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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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南昌县交通运输局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开展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网约车行业专项整治,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不断加大综合整治的力度,规范交通运输管理。

2、继续参加县组织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车辆非法运输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处有资质车辆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                                  

3、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整治及货运源头治理工作,强化路面治超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载运输行为,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纠正违法行为,对多次超载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科技信息安全监督股、道路客运执法中队、道路货运执法中队、公路路政执法中队、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中队、港航执法中队、交通工程执法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7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1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1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166.93万元,较上年增加554.38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治超经费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2166.93万元,较上年增加554.38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7.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7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治超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交通运输支出178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1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5.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8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化;资本性支出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购一辆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治超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6.93万元,较上年增加512.24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05.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交通运输支出98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7.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7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只有1个项目:其他收入资金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治超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强化领导及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安全;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5)实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预估8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新车一辆,费用相应减少。

4.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已过使用年限,需要报废更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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