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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30 15:16:25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作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的重要补充,在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辅助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强化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我市制定出台了《南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

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确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县(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招录聘用(第五条至第十条)

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配备数量原则、薪酬水平要求,规范招聘程序、报考条件及禁止招聘情形及相关待遇保障。

(三)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

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可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禁止性要求,明确建立岗前培训、年度轮训等培训制度。

(四)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

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行为规范,建立“一人一档”管理、社会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及问责。

(五)附则(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二条)

明确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高新区、经开区、湾里管理局代管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三、政策亮点

(一)填补制度空白: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提供了依据,这是我市第一次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

(二)明确权责边界:清晰界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履职事项与禁止性规定,对乡镇(街道)用好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给予了制度上的指引和保障。

(三)规范管理流程:从招录聘用、培训考核到监督问责形成完整管理体系,提升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政策咨询

解读单位:南昌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83884338

咨询人:周延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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