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如何扩大改革的成果效应,如何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如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来加以解决。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成部分,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集体产权制度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农村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南昌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公布)、《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原《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2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15年南昌市作为我省5个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市之一,率先在我省启动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并于2017年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20号)。2025年,通过总结试点经验、调查调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研究论证,最终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南昌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南昌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第1-3条)。陈述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共二条(第4-5条)。主要内容是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交易机构设立及职责分工。
第三章交易主体和品种,共二条(第6-7条)。主要内容是进场交易主体要求及现阶段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品种。
第四章交易方式和程序,共十二条(第8-19条)。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方式、交易双方应当提交的资料、交易程序等事项。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四条(第20-23条)。明确农村产权交易中止的情形,交易纠纷处理,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监督和管理等事项。
第六章附则,共一条(第24条)。本办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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