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你
赣服通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
媒体矩阵
手机WAP
小洪同学
英文版
政务邮箱
分享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要闻>今日南昌

南昌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5-12-17 08:57:42 浏览量: 字体

12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省失业保险金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核定和上调,我市三类区域都有明确涨幅,最高每月多拿216元。

其中,一类区域为南昌市本级、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800元调整至每月2016元。二类区域为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南昌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683元调整至每月1881元。三类区域为进贤县、安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566元调整至每月1755元。新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12月的失业金按新标准发放至社保卡。

分享: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