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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日期:2026-04-21 16:29:45 浏览量: 字体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7日至11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国资委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了南昌市国资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委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同时,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并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2025年2月14日,召开市国资委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全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晰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带头领办、重点解决整改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要求市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时间节点,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逐条逐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市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要求,共提出105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动态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的标准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巡察整改,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从问题的根源和问题的覆盖面上着手解决,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推动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集中整改期内,已整改完成反馈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措施105项。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国资委党委将反馈的八个方面的31个问题细化分解。截至2025年5月26日,已完成整改31个,完成率100%,共建立完善制度11项。

(一)指导国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方面

一是2024年12月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纳入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已通知各监管企业开展“十五五”规划调研工作。三是已到6户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专题调研活动,为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思路。已对接南昌铁塔、中水八局、中石化南昌分公司等央企,学习了先进经验。

2.关于指导企业规划方面

一是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出资监管企业主责主业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二是2025年1月16日正式印发《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根据《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审查了各企业制定的年度投资计划。

3.关于统筹谋划产业结构布局方面

一是指导市交投集团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现已完成两家公司的人员及业务融合工作。二是积极谋划和布局新兴产业,南昌碳普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注册。三是云上南昌公司已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变更,2025年3月1日,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我市首笔公共数据产品(“中标贷”数据产品)成功在省级平台登记,登记主体为云上(南昌)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4.关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一是陌上园基地二期建设按计划推进,南昌西部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持续开展招商工作,园区已实现开园运营,南昌农业发展集团经营稳步提升。二是江铃集团新能源车市场表现突出,销量实现显著增长,传统能源车销量则有所下降。三是督促产投集团、建投集团、轨道集团三家企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确保研发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截至一季度,三家企业研发投入合计达三百余万元。

(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方面

1.关于压缩管理层级方面

一是对整改问题涉及企业的,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产投集团所属相关公司已整改落实。市政集团所属相关公司管理人员已全部退出岗位,2025年6月底已完成注销工作;建投集团所属相关公司已全部退出岗位,没有产生管理成本。二是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减少法人户数“回头看”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减少法人户数“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三是全面排查法人层级情况,制定了法人层级压减工作方案,将持续督促各企业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清退无存续必要的企业。

2.关于推动国企改革穿透基层方面

一是各企业结合实际已将二、三级企业的国企改革任务纳入年度考核,30家重要子企业已制定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已前往重要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工作成效、痛点难点,强化对二、三级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三是对整改问题涉及企业的,已督促其整改落实,市政集团通过增加董事会席位、加快法定代表人变更、加快企业退出注销等方式对所属17家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已开展“控股不控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各企业控股不控权问题及潜在风险,逐项明确措施并组织整改,推动出资监管企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优化完善,治理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提升,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3.关于指导县区国企改革方面

一是建立基层企业联系点工作机制,明确每个县区由1名委县级领导、1个业务科室挂点联系,常态化对县区国企改革进行指导,目前市国资委联合市委改革办已深入县区调研23次共计97人次,对12个县区指导、调研“全覆盖”。二是召开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管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县区、市属国企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分管市领导部署推动了2025年全市国资国企工作;市国资委举办了全市县区国资监管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县区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督促指导县区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瘦身健体”,进贤县由14家一级国企整合重组为1家,新建区由6家一级国企整合重组为1家,青山湖区整合重组方案已经过区委书记会。

4.关于落实国企改革制度方面

一是对各出资监管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摸排,共摸排企业369户,建立制度340户,2023年以来退出231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全流程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将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实施情况作为党的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三是对市属国企外部董事缺配情况全面梳理,动态调整完善外部董事人才库,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就市属国企外部董事配备人选进行了分析研判。四是增配市属国企专职外部董事6人,兼职外部董事5人。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试行)》,推动建立外部董事履职管理体系。

(三)履行国企监管职责方面

1.关于清查市属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已开展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清查摸底工作,摸清出资监管企业资产底数。二是已建立出资监管企业不动产监管系统,并建立资产台账。三是近期已同市交投集团赴广东省对接招商项目。四是已开展出资监管企业“产权登记”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梳理并核查产权登记应登未登企业名单,及时完成登记。

2.关于整治国企资产租赁方面

一是已建立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每半月收集市属国企“二房东”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已移交驻委纪检组。三是已督促各企业修订完善资产租赁规范性制度。四是各企业均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催收租金。

3.关于设定绩效考核目标体系方面

一是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一企一策”,采取“共性+个性”方式确定经营业绩指标,并于2024年7月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在年度考核目标中予以明确。二是在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不再设置营业收入考核指标。三是开展贸易业务专项督查,共发现16个问题,提出32条整改措施。

4.关于企业内审工作方面

一是健全和优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组织企业按要求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目前,6户市属国企均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督促市属国企加大内审人才引进力度,目前各市属国企已开展内审人才招聘工作。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2023年市属国企内审发现的整改问题,列出整改计划。

5.关于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方面

一是已督促市政公用集团进行复核,并移交集团纪检;督促市交投集团采取法律诉讼途径止损挽损。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企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企业填报2024年漏报重大经营风险事项;印发《关于开展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并在市国资系统内开展了一次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工作专项督查。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企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的通知》,督促6户市属国企制定完善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四)推动国企保值增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关于国企减亏扭损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亏损企业治理专项工作,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实现大幅增长,亏损企业户数和亏损金额均显著下降。二是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指标常态化监测机制,每月定期分析研判主要经济指标变化趋势,重点关注亏损企业的指标变动情况,并分三次对六家市属企业进行现场调度,推进减亏扭亏工作落实。三是将减亏扭亏工作成效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和结果运用。

2.关于国企对外借款清收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国企对外借款清收专项行动,督促各市属国企采取“一事一策”分类处置方式开展清收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分级调度机制,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清收进展,选取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强化督导检查,深入6家市属国企督导检查对外借款清收工作。三是将对外借款清收工作成效纳入企业年度考核。

3.关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在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分析系统中动态监测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对6家市属国企债务风险情况进行调度。二是完善制度,印发《南昌市其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通知》。明确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对资产负债率超警戒线的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推进资金债务结构优化;建立长效机制,严控债务风险。截至2025年3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均压降至70%以下,总体债务水平控制在较为安全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债务风险。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已将资产负债率纳入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4.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在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中根据事故发生情况作出相应扣分,减少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评先名额。二是印发《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回头看”方案》;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织了5个督查组实地督导;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清单、冷库安全专项整治清单。三是提升教育培训,组织了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集中宣讲。

(五)作风顽疾整治,“四风”问题纠察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是经全面梳理,机关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严格执行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严禁超标准、无依据发放行为的产生。二是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一线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由党委对计划与方案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性、形式合规性、时间合理性等方面全程符合要求。三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南昌市直机关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涉及培训等费用审核流程,层层把关,从源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培训费用事情发生。

2.关于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

一是已围绕“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投资决策失败案例分析”“县区国企改革”“信访法治化”“二三级企业监督”“市属国有建筑企业经营发展”等课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6份。二是新接收省委选调生1名,军转干部1名,均结合专业背景、经历特长,科学确定具体工作岗位。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中,申报经济类专业1名。开展外部董事培训,邀请经济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从业者,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财务审计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讲解和培训,组织机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三是将《南昌市国资委作风纪律及办公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发放至各科室,并定期进行检查。四是制定《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勤管理制度》《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请休假管理办法》;建立机关考勤“三单”通报制度。

3.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开展贸易业务专项督查,共发现16个问题,提出32条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开展内审工作专项督查,对市属国企内审工作提出了有效建议;每月调度各监管企业招商引资进展情况,会同企业考察招商引资项目1次。二是指导各企业已完成2023年度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整改结果将由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管理建议书中反映。三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事项受理流程》《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流程》等制度,坚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制定2025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并经党委会审议研究通过。二是专题研究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国资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中巡察出来问题的整改,逐类逐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召开了2025年南昌市国资国企全面从严治党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收集了各出资监管企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四是向市属国企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重要子企业纪委于每年1月20日前提交政治生态报告、画像。各重要企业纪委已按要求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送材料。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政治生态报告、画像内容对重要子企业“一把手”加强进行监督。五是按要求在退休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处分决定,当事人进行表态发言。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向市属国企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企业纪委加快查办进度、严格办理时限、落实自查自纠,向企业纪委下发督办通知3份。二是向企业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重要子企业纪委将述职报告报驻委纪检监察组,各重要子企业纪委已按要求报送材料。三是对国资委系统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市属国企结合实际开展了警示教育会。四是制定完成《南昌市国资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七)党业深度融合方面

1.关于抓实历次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撰写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情况总结报告,制定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报送市委宣传部。二是采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围绕提升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增加交流发言频率,提高学习交流发言质量。三是与华润医药、中铁装备开展党建交流活动,市国资委机关及六大市属国企组织学习考察小组学习华润医药“5R党建”及中铁装备“蜂巢式”党建工作经验。

2.关于抓实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已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已压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流程,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防止出现简化程序、遗漏环节等问题。三是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及“党建入章”工作进行了全面摸排。

3.关于规范党费使用方面

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已归还由党费暂借的职业年金145743.98元;已归还由党费暂借的个人生活费32784元;经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从党费列支费用。三是对使用党费购买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八)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以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方面

一是根据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党委讨论干部人事议题时,三分之二以上党委班子成员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三是根据江西省数字产业集团发来的《关于江西省国资委在线监管系统升级的说明》,待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系统的升级迭代标准和要求文件后,进一步对标对表省国资委“三重一大”在线监管系统,提升监督质效

2.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一是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作自我批评和表态发言,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三是在党委会上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的学习。

3.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接收具有经济学背景省委选调生1名,安排至经济运行口业务科室。通过省考招录具有经济学背景应届毕业研究生1名,持续引进经济类等专业人才。二是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培训,从政治素质、公文写作、投资、财务等各领域加强对机关省委选调生、年轻干部、市国资委系统党政储备人才的全方位培养。三是组织机关2名公务员轮岗。四是选拔机关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国有企业挂职,进行多岗位历练。

4.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方面

一是委机关领导班子、组织人事科业务人员、各市属国企和委属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制定《市国资委党委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明确提拔担任委机关内设科室领导职务、下属事业单位副职以及其内设机构科室负责人的,均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5.关于干部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委管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识别和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了政治素质考核评价。二是坚持“一人一档”,针对委机关中层正副职建立政治素质档案。三是持续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中增加了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与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持续巩固。通过严格复查和长效监督,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二)深挖问题根源,构建长效机制市国资委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切口,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找准症结所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总结整改过程中的经验,持续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整体效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加强过程监管,严格监督问责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整改进展落地见效,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986340;电子邮箱:gzwzzrsc@126.com。

来源: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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