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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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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务公开要点》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在南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903,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6220,电子邮箱:ncsjty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行,网站各项服务和功能正常。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确保门户网站无任何商业炒作信息或违规广告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及时更新机构基本信息,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关注涉及企业群众政策文件的解读,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发布预算决算等有关信息。围绕2024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南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南昌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6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20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63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受理,按期回复,有力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2024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所有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运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工作动态等栏目公开我市工业发展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积极服务群众需要,回应公众关切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2024年南昌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报告,针对第三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标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重大失误;三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0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9

行政强制

4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5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努力在主动公开方面打造更多亮点,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深入研究和总结,在政策解读方面力求更多创新突破,最大程度上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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