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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4-09-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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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 社

1 监督检查 公开本单位协助区局开展的食品检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2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3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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