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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办理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14号)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2份;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A4幅面)各1份,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1份,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二)受理
村(居)委会收到老年人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
核实工作由村(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调查信函等形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并在村(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核实时申请人应予配合。
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村(居)委会应及时签署调查意见,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所)。
(三)审核
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意见进行审批。
三、收费依据
无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部门
地址:蛟桥街道公共服务办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8397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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