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办法》(洪人口字〔2012)41号 )
2.申请材料;特扶申请表、双方证件(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情况说明、火化证或残疾证
3.受理范围及条件;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4.办理流程;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区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5.咨询投诉渠道:83976021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