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善、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完善体系。把预防作为应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件的重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应对食品生产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紧急处置水平。
(二)以人为本,降低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生产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信息通畅,反应及时。建立快速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准确、通畅。蛟桥街道联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迅速做出反应。
(四)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全街道食品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街道及属地村、场、社区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对食品生产突发事件所必需的人员、装备等物质保障工作,提高应对食品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科学决策,处置有力。根据食品生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准确做出科学判断,启动应急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对食品生产突发事件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应对食品生产突发事件。
三、预警响应及处置
(一)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包括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2、由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街道领导小组,经区食安办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发布。
(三)预警响应
1、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立即做出预警响应。办公室应当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转发、宣传与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同时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的建议,上报街道领导小组,经区食安办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确保24小时手机开机,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后,配合区市场局综合科负责做好预警响应准备,确保有关人员1.5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控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应急响应
1、联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综合科负责应急处置的各项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负责调查事件发生原因,提出调查处置意见;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及时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急处置
应急响应状态宣布后,联合区市场局综合科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现场检测与评估、事件调查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五、应急结束
(一)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完毕,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二)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总结报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以上食品突发事件,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区食安办报告。
南昌经开区蛟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