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2021年5月经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将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整合组建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林业局委托全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工作;承担林业产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林业综合执法
1、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一是完善林业行执法公示制度。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补证工作,更新公开公示内容。二是继续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更换老旧坏设备,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纪录。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集中案情分析、集体讨论、法制员审核、重大事项汇报等制度。
2、进一步强化法制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法律、林业知识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素质形象。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案卷文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层层压实责任,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
2、狠抓清理质量。疫木清理质量是关键,质量不到位只会疫木越清越多,工作越来越被动,要加强除治队伍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标准要求进行疫木除治,严把质量关。
3、加大监管力度。要明确分工、强化监管,层层压实责任,要把疫木监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责任人,对疫木清理、粉碎、焚烧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清理质量。林业部门负责除治山场的技术指导、督导、调度、通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市局将对县区除治工作下派督导组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
4、强化检疫执法。要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宣传力度,加大辖区内涉木企业或个人的检疫检查。疫木除治期间,持续不定期开展检疫执法行动,精准打击违法加工、经营、使用、调运、捡拾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内设科室0个。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3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3人;退休人员小计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71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77.60万元,增长6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716.37万元,比上年增加277.60万元,增长63.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7.6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6.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7万元;农林水支出62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6.37万元,比上年增加97.06万元,增长22.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44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6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