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资源调查、监管及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和草地保护、资源调查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收容救护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求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和服务保护职责;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宣传、科学教育及知识普及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有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救护工作;
2、持续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3、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4、有序开展林业工作站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五星支部创建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内设科室0个。
编制人数2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小计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317.82万元,比上年增加887.33万元,增长2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317.82万元,比上年增加887.33万元,增长206.1%。增长原因:去年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今年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所以增长率较高。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0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7.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8.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项目支出1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3万元;农林水支出121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0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0.41万元;资本性支出2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5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2.82万元,较上年增加92.33万元,增长21.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事务43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96.12万元,较上年增加753.91万元,增长178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动植物保护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具体工作有:野生动植物执法、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宣传和救护等工作内容。
2)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4)实施周期:一年
5)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次数≥5次
质量指标: 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覆盖率≥95%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100%
成本指标: 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成本专项执法行动成本≤1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的动植物保护意识得到良好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维护生态安全稳定、使动植物生存环境得到良好保护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将费用调整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将部分公务接待费调整过来弥补不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