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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80179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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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80179号提案的回复

梅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矶湿地生态示范区的建议》(第20180179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矶湿地生态示范区的建议,我局认为是可行的,如按该建议实施,有利于化解当前该区域湿地保护和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不仅有利于南矶湿地的生态保护,也有利于当地社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南矶湿地生态示范区,完全符合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下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新基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南矶保护区地处鄱阳湖核心地带,是鄱阳湖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省会南昌,具有非常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基础条件成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示范窗口。

二、建设南矶湿地生态示范区,有利于改善保护区现有的多头管理、体制不畅的问题,有利于保护鄱阳湖流域作为独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探索大湖流域保护与开发新模式;有利于把生态价值实现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扶贫双赢,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探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建设“南矶湿地生态示范区”,属于南昌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大规划,涉及规划、人事、编制等多个部门,必须由市委、市政府统一作出战略决策。市林业局作为全市林业工作主管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致力于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持续为南矶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9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小锋 180002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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