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
项目单位: 南昌市林业局及局属二级单位
主管部门: 南昌市林业局 (盖章)
评价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评价机构: □第三方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2024 年 5 月15 日
(一)项目概况.................................................................................... 1
1.项目背景....................................................................................... 1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
3.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 3
(二)项目绩效目标............................................................................ 5
1.项目绩效总目标........................................................................... 5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6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6
1.绩效评价目的............................................................................... 6
2.评价对象....................................................................................... 6
3.评价范围....................................................................................... 7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7
1.绩效评价原则............................................................................... 7
2.评价指标体系............................................................................... 8
3.评价方法....................................................................................... 9
4.评价标准....................................................................................... 9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0
1.绩效评价的业务流程................................................................. 10
2.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2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12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6
(一)项目决策情况(16分)......................................................... 16
1.项目立项(6分)...................................................................... 17
2.绩效目标(4分)...................................................................... 18
3.资金投入(6分)...................................................................... 18
(二)项目过程情况(14分)......................................................... 19
1.资金管理(10分).................................................................... 19
2.组织实施(4分)...................................................................... 20
(三)项目产出情况(35分)......................................................... 21
1.产出数量(16分).................................................................... 21
2.产出质量(12分).................................................................... 23
3.产出时效(4分)...................................................................... 24
4.成本指标(3分)...................................................................... 25
(四)项目效益情况(35分)......................................................... 25
1.社会效益(8分)...................................................................... 25
2.生态效益(12分).................................................................... 26
3.可持续效益(5分).................................................................. 27
4.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27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7
(一)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 27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8
1.少量工作开展不及时................................................................. 28
2.部分效益未提升......................................................................... 28
六、有关建议........................................................................................... 28
1.合理安排项目时间,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29
2.提升项目效益,提高林业数据................................................. 29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9
前 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国土绿化是“国之大者”,是林草系统的基本职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预算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绩效评价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准则,对“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其效果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森林是重要的可再生资源。合理利用林草资源,是遵循自然规律、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与自然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社会对优质林草产品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
我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江西省委关于林业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设立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争创国际湿地城市为战略指引,围绕实现好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总体目标,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奠定基础。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要求,将项目资金按照具体实施单位及子项内容进行资金分配及任务下达,项目总体共涉及13个子项,各子项均制定了相应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完成“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等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主要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表1:项目计划实际完成情况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 |
实际完成 |
完成比例 |
1 |
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 |
10次以上 |
77次 |
100% |
2 |
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 |
3次以上 |
3次 |
100% |
3 |
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
1次以上 |
1次 |
100% |
4 |
开展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 |
100批次以上 |
100批次 |
100% |
5 |
林木良种基地管护 |
300亩 |
610亩 |
100% |
6 |
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 |
1次以上 |
1次 |
100% |
综合完成率 |
100% |
3.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南昌市财政局便函》(洪财资环便函〔2023〕58号)文件内容,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130万元,其中:林业干部能力提升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5万元、林长制工作项目预算安排13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项目预算安排140万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预算安排50万元、湿地保护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90万元、越冬候鸟保护150万元、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项目30万元、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120万元、南矶湿地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工作项目110万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15万元、林业生态综合监测项目5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项目40万元、林木良种选育项目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130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到位资金113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1070.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4.75%;截至2024年4月30日,项目实际支出1108.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4.75%;98.11%项目资金到位支出情况如下:
表2: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财政预算安排 |
到位资金 |
支出资金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 |
合计 |
||||||
1 |
林业干部能力提升 |
市林业局 |
55 |
55 |
55 |
/ |
55 |
|
2 |
林长制工作 |
市林业局 |
130 |
130 |
80 |
38 |
80 |
1、拨付至进贤县林业局资金40万元于2024年1月支付38万元,剩余2万元尚未支付; |
3 |
森林防火专项工作 |
市林业局 |
140 |
140 |
140 |
/ |
140 |
|
4 |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
50 |
50 |
40.7 |
/ |
40.7 |
|
5 |
湿地保护管理 |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190 |
190 |
190 |
/ |
190 |
|
6 |
越冬候鸟保护 |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150 |
150 |
150 |
/ |
150 |
|
7 |
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 |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30 |
30 |
30 |
/ |
30 |
|
8 |
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 |
市林业局 |
120 |
120 |
120 |
/ |
120 |
|
9 |
南矶湿地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工作 |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110 |
110 |
110 |
/ |
110 |
|
10 |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市林业局 |
15 |
15 |
15 |
/ |
15 |
|
11 |
林业生态综合监测 |
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
50 |
50 |
50 |
/ |
50 |
|
12 |
林业科技推广 |
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
40 |
40 |
40 |
/ |
40 |
|
13 |
林木良种选育 |
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
50 |
50 |
50 |
/ |
50 |
|
合计 |
1130 |
1130 |
1070.7 |
38 |
1070.7 |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全面推动林业干部能力提升、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危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提升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南昌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主要通过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等13个子项目实施,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建设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为目标,重点做好林业干部能力提升、林长制、森林防火、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湿地保护、越冬候鸟保护等方面工作,全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窗口”,为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南昌样板”提供生态保障,努力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用实际行动彰显省会担当。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加快推进南昌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维护林区、湿地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助推全市林业事业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掌握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的资金申请拨付以及使用情况;
2.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的产出与效益;
3.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对策。
2.评价对象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南昌市林业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落实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监控项目实施成效,由南昌市林业局、南昌市茶园山生态实验林场、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南昌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贤县林业局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合规、高效完成。
3.评价范围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预算资金1130万元;实施范围为南昌市林业事业发展工作;包括项目具体申报、实施、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评价项目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达到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各项目责任单位提供客观数据,主管部门现场查阅、复核,以确保各项指标的数据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针对项目构建一套指标体系,项目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项目过程(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项目工作情况等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个性指标,设置项目绩效评分指标表一套,三级指标34个。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法规、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具体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1)项目决策:占权重16分,用于考核项目立项依据规范性、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预算资金编制分配合理性等情况。
(2)项目过程:占权重14 分,用于考核预算资金到位及执行使用的合规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及有效性等情况。
(3)项目产出:占权重35分,分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用于衡量实际工作成果。
(4)项目效益:占权重35分,分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用于展现项目实施效果。
3.评价方法
(1)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和数据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评价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数据对比法则反映的是项目运行的持续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2)本次绩效评价中对于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的不同实施主体,采取随机面访、电访的方式完成群众的满意度问卷调查。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衡量尺度。通过评价标准判断评价指标的合理与重要性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和标尺,决定了评价目标的实现与否以及评价结果的准确与否,并作为评价计分的依据。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主要有:
(1)计划标准
以预先制定的规划、计划、目标、预算或定额等数据作为绩效评价标准。计划值作为评价指标的预计完成值,旨在通过与实际完成值进行比对,通过测算计划值完成比例,达成绩效评价目的。
(2)行业标准
参照国家公布的相关财政经费的相关指标数据为基准数据,充分挖掘数据中蕴含的信息,从而制定相适应的行业评价标准。行业标准的充分应用需要充足的样本数据库作支撑,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客观性与真实性,便于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纵向和横向的分析与对比。
(3)经验标准
根据长期的财政经济活动管理实践,由在该领域中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经过其严密分析与研究,确定相关指标标准。该项标准与行业标准存在优先选择的情况,即行业标准权威性不足或缺乏同行业标准时,采用经验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的业务流程
(1)评价前期准备
了解评价对象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的解读,了解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类型、适用的原理框架、评价重点领域及涉及到的相关方。
选择绩效评价工作组:基于对项目的情况了解,选择合适的绩效评价人员,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管理政策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①确定评价任务;
②为开展评价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组织协调各项评价活动;
③监督评价活动;
④实施评价质量控制;
⑤对评价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回应;
⑥负责组织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审定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组组长安排,绩效评价组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实施
评价证据的收集: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开展建立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之上。绩效评价组决定从项目资金入手,安排小组成员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财务核查,一方面对专项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另一方面通过对资金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掌握项目组织实施的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支出产生和效益。
同时,组织对项目负责人及组织实施参与者进行深度访谈,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的整体情况,诸如覆盖人群、使用方式、组织形式、取得成果及存在问题等,为评价组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信息支撑,也可对项目整体情况形成总体把握。
然后,对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进行核实,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相关证据的收集,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另外,对项目组织实施资料进行整理,了解项目实施受益群体范围,并进行问卷调查和组织座谈。
评价证据审核:对收集到的评价证据,通过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统计口径的一致性等,增加评价证据的可置信程度。
绩效分析与评级:运用既定的分析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证据和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分析,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通过加权计算出最终的评价分值,并相应确定绩效等级。
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要求,从各评价维度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核实并权衡。评价结论和说明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应用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反映投入、产出与效果方面的成绩、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对评价指标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差异情况、产生原因与预期后果等进行具体分析,对已实现的绩效目标总结相关经验与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及资金预算使用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对应建设性意见以供被评价部门参考。
2.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组根据前述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按照要求提炼撰写绩效报告,并在评价组内部进行审核,主要关注报告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绩效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报告逻辑是否清晰,分析问题是否透彻;报告结论是否全面、准确;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否深刻,建议是否可行等。在评价组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修改并完善形成最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一)评分结果: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深度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1.00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表2: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
项目决策(16分) |
项目立项 |
6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0.6分) |
3.00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
3.00 |
||||
绩效目标 |
4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0.5分); |
2.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
2.00 |
||||
资金投入 |
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1分); |
3.00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1分); |
3.00 |
||||
项目过程(14分)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到位率 |
2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得2分,未100%完成,按资金到位率*2分得分。 |
2.00 |
|
预算执行率 |
5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100%得5分,未100%完成,资金执行率在80%-100%按70%权重分计分,资金执行率在60%-80%按50%权重分计分,资金执行率低于60%不得分。 |
3.5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
3.00 |
||||
组织实施 |
4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1分) |
2.0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0.5分); |
2.00 |
||||
项目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 |
16 |
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 |
4 |
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10次以上得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次数/应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4.00 |
|
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 |
2 |
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3次以上得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次数/应完成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2.00 |
||||
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 |
2 |
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1次以上得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次数/应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2.00 |
||||
开展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 |
2 |
开展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100批次以上得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批次数/应完成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批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2.00 |
||||
林木良种基地管护 |
3 |
完成林木良种基地管护300亩以上的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林木良种基地管护面积数/应管护面积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3.00 |
||||
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 |
3 |
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得满分,未100%完成,按实际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数/应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3.00 |
||||
产出质量 |
12 |
林业宣传、培训活动达标率 |
3.5 |
实际林业宣传、培训活动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达标林业宣传、培训活动次数/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3.50 |
||
林长制调研、督查问题核查落实率 |
1.5 |
实际林长制调研、督查问题均核查落实到位得满分,未达到,按核查落实到位问题数/实际调研、督查问题总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1.50 |
||||
林长制考核验收合规性 |
1.5 |
实际林长制考核验收均合规得满分,未达到,按林长制考核验收合规次数/实际林长制考核验收次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1.50 |
||||
食用林产品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 |
1.5 |
实际食用林产品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食用林产品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指标权重得分。 |
1.50 |
||||
林木良种基地管护验收合格率 |
2 |
林木良种基地管护均验收合格得满分,未达到,按实际验收合格林木良种面积数/实际管护林木良种面积总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2.00 |
||||
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覆盖率 |
2 |
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工作覆盖率达100%得满分,未100%达到,按实际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工作覆盖率*指标权重分值得分。 |
2.00 |
||||
产出时效 |
4 |
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及时性 |
3 |
项目主要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得满分,未达到,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工作任务数/项目工作任务总数*100%*指标权重得分。 |
3.00 |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1 |
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得满分,发现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按照“资金拨付及时性=按时完成拨付资金/应按时拨付资金”*指标权重得分。 |
1.00 |
||||
产出成本 |
3 |
成本节约率 |
3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成本节约率在±5%区间,得满分;超出区间范围,按每超出1%扣0.1分,扣完为止。 |
3.00 |
||
项目效益(25分) |
社会效益 |
8 |
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 |
2 |
全市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照实际全市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指标权重得分。 |
1.50 |
|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 |
3 |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照实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达到100%*指标权重得分。 |
3.00 |
||||
宣传覆盖率 |
3 |
林业宣传覆盖重点涉林地区得满分,未达到,按照实际宣传覆盖重点涉林地区数/重点涉林地区总数*指标权重得分。 |
3.00 |
||||
生态效益 |
12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5 |
2023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65.8‰以下得满分,成灾率每增加0.1‰扣5%权重分,扣完为止。 |
0.00 |
||
森林火灾发生率 |
3 |
2023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达≤5次/10万公顷得满分,每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超出1次扣50%权重分,扣完为止。 |
3.00 |
||||
基地管护到位率 |
4 |
耐水基地均管护到位得满分,未达到,每发现一项管护不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
2.00 |
||||
可持续效益 |
5 |
巡护机制落实率 |
5 |
森林防火巡视、督导、排查等工作严格按规定或计划执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卫星热点1.5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得满分,每发现一次未落实到位情况扣50%权重分,扣完为止。 |
5.00 |
||
满意度(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群众满意度≥85% |
10 |
随机调查辖区群众对该项目的满意度,满意度达85%(含)以上得10分,未达85%,按满意度百分比/85%*10分得分。 |
10.00 |
|
总分 |
|
100 |
|
100 |
|
91.00 |
|
评价等次 |
优☑ 良□ 中□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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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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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结论:
我局设立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项目预算安排113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等文件要求,实施开展造林绿化项目、林业科研项目、林业行业能力建设项目、森林保护项目、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5个子项,项目基本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佳,进一步推动南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南昌林业的建设水平,使南昌市森林生态显著改善。但项目实施仍存在部分问题,如:少量工作当年未完成,部分效益体现不明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16分)
1.项目立项(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立项业务材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火指字〔2022〕1号)、《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1〕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564号)等文件设立,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提升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全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南昌提供有力支撑;项目整体符合南昌市林业发展规划,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部门职责,未发现项目与部门内部项目相重复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设立此指标。通过项目立项业务材料核查,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主要为林业干部能力提升、林长制工作、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危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市林业局在各县区及市直部门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并向南昌市林业局上报《2023年市本级林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于2023年3月通过南昌市林业局批复,项目事前经过必要调研、论证、决策;同时市林业局上报的《关于上报2023年市本级林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洪林〔2023〕6号)文件于2023年4月取得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后,按要求将项目资金分配至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于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并通过财政审批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00分。
2.绩效目标(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是否相符”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立项业务材料,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工作内容,设定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同时各相关下属单位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设置了各子项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我局及各相关下属单位将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指标与项目任务数相对应,指标值设定清晰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0分。
3.资金投入(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立项业务和财务材料,我局按照各子项资金测算情况、工作任务分配项目1130万元资金至各子项,按需编制项目预算,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分配各子项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0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立项业务和财务材料,局按照各子项资金测算情况、工作任务分配项目1130万元资金至各子项,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分配各子项预算,项目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0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14分)
1.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到位率(2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财务材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全年预算11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1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0分。
(2)预算执行率(5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财务材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申请到位资金113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共计1070.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4.75%。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50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和财务材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各项资金支出均有完整审批流程和批复规范,按要求进行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均合规。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3.00分。
2.组织实施(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和财务材料,我局以《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等有关文件,作为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管理实施依据;同时依据部门财务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管理,规范项目执行,保证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2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和财务材料抽查,市林业局本级及4下属单位按照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各子项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明确各子项负责单位及人员,项目工作开展基本符合要求,项目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制度执行有效。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5分)
1.产出数量(16分)
(1)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4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10次以上,实际完成77次林业宣传、培训活动,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00分。
(2)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2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完成组织开展3次以上林长制调研、森林督查、市级核查评估等工作,实际完成10次林长制工作考核调研,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3)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2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开展1次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实际完成1次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4)开展食用林产品精准抽检(2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完成100个批次以上油茶籽、林果等食用林产品监测抽检工作,实际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林造〔2023〕55号)文件内容,市林业局委托江西省林业科学院为检测单位,全年共计完成120批次的林产品和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其中新建区24批次,进贤县20批次,湾里区24批次,安义县20批次,南昌县24批次,红谷滩新区4批次,经开区4批次,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5)林木良种基地管护(3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完成基地300亩基地除草清杂修枝整形、施肥、病虫害除治工作,实际完成610亩基地除草清杂修枝整形、施肥、病虫害除治,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6)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3分)
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以及我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计划完成1次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工作,实际完成1次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工作,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2.产出质量(12分)
(1)林业宣传、培训活动达标率(3.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我局及相关二级单位在“5.12”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点林业节日开展宣传,同时按照培训通知开展各项培训,林业宣传、培训活动均达到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50分。
(2)林长制调研、督查问题核查落实率(1.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市林业局对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和湾里管理局7个县(区、局)进行林长制工作考核调研工作基本规范,未发现不符合工作开展要求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0分。
(3)林长制考核验收合规性(1.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于2024年1月16日至18日对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和湾里管理局7个县(区、局)进行林长制工作考核调研,工作开展符合《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工作市级调研评价的通知》(洪林长办字〔2023〕22号)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0分。
(4)食用林产品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1.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根据江西省林业科学院2023年12月19日出具的《2023年南昌市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报告》内容,2023年全市120批次的林产品和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检测合格率为100%,无需开展追溯查处工作。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0分。
(5)林木良种基地管护验收合格率(2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耐水湿基地冬季追肥等抚育事宜于2023年12月15日验收【追肥150亩、疏枝清理死树等100亩】,耐水湿基地2023年秋季抚育实施用工于2023年9月24日验收,人工打药150亩,苗木抹芽1600株,耐水湿基地微喷项目安装用工于2023年8月22日验收完成【60型挖机场地清理60余亩,完成管道铺设面积150亩】,林木良种基地管护验收合格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6)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覆盖率(2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质量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委托江西益森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12个乡镇、1个核心景区和南昌市主要高速通道进行监测(监测范围涉及10万亩),松材线虫病秋季监测工作覆盖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3.产出时效(4分)
(1)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及时性(3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以及为保证项目实施成效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主要需完成的“开展林业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林长制调研、督查工作”、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等工作均及时完成,项目主要工作完成及时性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
(2)资金拨付及时性(1分)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及为保证项目实施成效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全年应拨付资金1070.7万元,实际完成1070.7万元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及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分。
4.成本指标(3分)
(1)成本节约率(3分)
为了解项目各项工作成本控制情况以及为保障项目实施成效设立此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林〔2023〕8号),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全年预算1130万元,项目累计发生应拨付资金1070.7万元,经济成本未超出预算批复资金。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5分)
1.社会效益(8分)
(1)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2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全市共有4个省级重要湿地,2023年仅巡护监测瑶湖、青岚湖、军山湖3个重要湿地,青山湖未监测巡护,全市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75%。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0分。
(2)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3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2023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为100%,达到预期目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3)宣传覆盖率(3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中“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越冬候鸟保护项目、林长制工作项目、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项目”等宣传工作均较好地落实到位,基本覆盖其对应的重点涉林地区(7个涉林县区),宣传覆盖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2.生态效益(12分)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生态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2023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71.56‰,超出“65.8‰”的预期目标5.76‰。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00分。
(2)森林火灾发生率(3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生态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2023年林业火灾防控较佳,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2023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次/10万公顷,达到预期目标“森林火灾发生率达≤5次/10万公顷”。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00分。
(3)基地管护到位率(4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生态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实地核查发现,耐水基地存在苗木倒伏及少量枯死、基地存有杂草、基地内存在部分垃圾(如:废弃电箱、轮胎等)的情况,基地管护不够到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00分。
3.可持续效益(5分)
(1)巡护机制落实率(5分)
为了解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可持续效益情况设立此项指标;通过核查项目业务材料,2023年全年共计发生108次火情核查反馈,均在1.5小时内完成,森林防火巡视、督导、排查等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00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1)群众满意度≥85%(10分)
为了解办事群众对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整体满意程度以及为保障项目实施成效设立此指标;经面访项目周边群众,了解到项目周边群众对南昌市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3.5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0.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
无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资金未在年度内100%执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到位1130万元,支出1070.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94.75%;主要为市林业局本级林长制工作项目(预算130万元,执行80万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预算50万元,执行40.7万元)资金未全面执行到位;主要因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资金执行率不足。
2.部分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
项目整体实施成效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要湿地监测以及基地后期管护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①全市共有4个省级重要湿地,2023年仅巡护监测瑶湖、青岚湖、军山湖3个重要湿地,青山湖未监测巡护,全市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覆盖率75%,主要因方案编制与实际存在差异,导致重要湿地监测覆盖工作未达到方案要求;②耐水基地存在苗木倒伏及少量枯死、基地存有杂草、基地内存在部分垃圾(如:废弃电箱、轮胎等)的情况,基地管护不够到位,主要因基地管护、清理工作开展需根据植物生长情况予以安排,统一调度,导致实地核查时基地存在未全面管护到位的情况;③2023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71.56‰,超出“65.8‰”的预期目标5.76个千分点,主要由于支队在制定工作目标时出现误差,拔高标准,未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十四五”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指标的通知》“2023年为7.238%”的要求设定目标,影响项目成效体现。
六、有关建议
1.加快资金拨付,提升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程序,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加强部门人员统筹,督促各部门将项目重大重点工作实施时间适当前移,及时办理结算,做到应付尽付,全面提升资金执行效率。
2.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我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各项工作实施与管理,按要求开展重要湿地监测、基地巡护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整体工作;同时,加强基地管理管护,对基地杂草、枯死树植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项目管护的因素,为林业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昌市林业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