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2.所属执法机构:进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
二、执法权限、依据、程序
1.执法权限:根据《进贤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附件2),进贤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并由所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执法程序。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5623193
2.邮编:331700
3.来信地址: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东门桥头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进贤县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部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进贤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