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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时间: 2025-10-27 11:1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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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进贤县司法局

2.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名单:(附件1)

二、执法权限、依据、程序

1.执法权限:根据《进贤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附件2),进贤县司法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执法程序。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5622630

2.邮编:331700

3.来信地址:进贤县司法局(进贤县中山大道与民和路交汇处县委大院东门)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进贤县人民政府或者南昌市司法局

(二)行政诉讼

部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进贤县人民法院

附件1:进贤县司法局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公示

附件2:进贤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行政执法)

附件1:进贤县司法局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公示附件2:进贤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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